陈玉菊代表:
你在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73号)已转交由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二五”期间隆阳区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249个,包括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12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232个、乡镇卫生院支教医生职工周转宿舍4个和高黎贡山急救站建设项目,批准建设规模33060平方米,批准投资4854.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506万元,省级补助505.8万元,区配套86万元,自筹1757万元。截止2016年7月30日,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汉庄、辛街卫生院建设项目外,其余247个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完工率99%,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31788.01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5568.48万元,投资完成率114.7%。其中,新增乡镇卫生院支教医生职工周转宿舍3150平方米,新增医疗业务用房8838.01平方米,增加病床160张,新增村卫生室业务用房19800平方米。“十二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占隆阳区村卫生室总数的75.82%,占“十二五”期间中央预算内安排全市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总数的55.21%。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村卫生室建设标准低。按照卫生部的要求,每个村卫生室建设业务用房80平方米,已远远不能满足村卫生室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村卫生室业务开展情况,需要独立设置中西药房、诊断室、输液观察室、疫苗接种室、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档案室、库房和值班室等业务用房,每个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应为150平方米至250平方米。
二、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不利于卫生院发展规划。根据《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107-2008)》的规定,卫生院按照每千服务人口设置0.6—1.2张床位,每床建筑面积50-55平方米,每个卫生院建设规模多数在700—1200平方米,3层框架结构,扣除2把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建筑面积后,有效使用面积仅占55%,医疗业务流程设计难以达到医疗机构管理要求。同时,由于房屋单体建设规模小,占用了有限的土地资源,不利于卫生院的规划发展。
三、补助资金少。一是每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中央和省各补助资金5万元,但是,每个村卫生室需要投入资金13-18万元。如果按每个村卫生室建设150平方米至250平方米测算,同时完成相关附属工程,需要投资20—45万元。二是自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对每个乡镇卫生院补助100万元,省级补助8.5万元,上级补助资金仅占项目投资总额的57.42%,乡镇卫生院自筹资金60--120万元,占项目投资的42.58%,另外,乡镇卫生院还需要投资15—50万元建设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三是自2013年开始省级补助资金不能足额及时到位。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反映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问题和困难,努力争取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16年中央预算内安排隆阳区老营卫生院建设项目,批准建设规模1053平方米,批准投资25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00万元。中央补助标准比“十二五”期间略有提高。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