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380号建议答复的函
辉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给予昌宁县柯街卡斯—体化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和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第0380号)已交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给予柯街—卡斯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问题
2014年3月,保山市将施甸县姚关镇、龙陵县勐糯镇、昌宁县柯街镇和卡斯镇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3个市级试点,并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镇建设的意见》(保发〔2014〕6号),明确了试点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单列下达,优先保障;试点镇可先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服务机构,为发挥农村产权的融资功能创造条件。
二、关于给予柯街—卡斯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问题
2014年来,保山市人民政府以资金补助方式支持柯卡一体化建设发展500万元。同时,2014年以来,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水两污”“农村抗震安居工程”项目中,柯街、卡斯两镇争取到补助资金4630万元,其中:“一水两污”补助资金2340万元,占全市的38.9%;“农村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292万元。2014年以来下达2120户的重建及修缮加固,在可调控范围内已考虑了适当倾斜,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积极向省级主管部门联系汇报,争取在其他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近年来,在市、县、镇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加快开展了城镇建设领域PPP项目推介工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推介城镇基础设施项目扩大至城镇河道治理、供排水、市政道路建设等领域,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作用,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融资工作,加大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长期、大额优质政策性金融资源,有效拉动城镇基础设施投资。2017年4月24,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建设项目通过省级PPP项目库审核。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建设项目是鑫源投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的项目之一,项目概算投资16.64亿元,主要包括勐波罗河治理工程和柯卡连接道路建设两部分,具体包括6个子项:一是治理勐波罗河主河道河堤30.32公里;二是治理勐波罗河支流河堤12.62公里,其中小河坝河8.6公里、邑林河3.82公里、松山河尾段0.2公里;三是建设柯街大地桥至大链二级公路卡斯大桥东西两岸连接道路26.22公里,其中东岸宽40米(柯卡连接道路宽12米,市政道路宽28米),西岸宽12米(防洪应急道路宽6.5米,高标准农田机耕道路宽5.5米);四是建设东西两岸防护绿化带长26.22公里,其中河东岸宽20米、河西岸宽10米;五是架设东西两岸连接桥梁3座;六是建设柯街集镇至卡斯葫芦口排污管道31.32公里。目前,已完成PPP“一方案两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初步设计、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也已通过评审;项目的水保方案、环评报告、矿产压覆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报告已在编制过程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昌宁县柯卡一体化将以“治河+带路+防护绿化”的建设发展思路,积极推介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建设PPP项目,力争进入云南省PPP项目试点工程,最大努力争取试点补助资金,对现行的、拟建的市政道路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积极争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每年的污水管网设施补助资金。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