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10_Z/2016-121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10-26
  • 文号
  • 隆政办发〔2016〕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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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保山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山城区车泊位建设管理及收费的建议》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并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隆阳区经济的快速崛起,机动车拥有量也随之快速增长。但由于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方面滞后甚至失衡,因而使保山中心城区静态交通管理日益成为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为了缓解日益突出的“难停车”与“乱停车”现象,区人民政府通过2014年5月17日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保山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永昌街道办事处、兰城街道办事处牵头做好永昌、兰城道路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整合工作,并同意委托保山交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保山维安停车泊位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安公司),对隆阳城区路内停车资源实施收费管理。

由于临时占道停车资源属于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公共资源,维安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向区国资委申请将公司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国资委于2014年10月15日批复同意(隆国资监〔2014〕43号):一是将公司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公司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时向区国资委提供财务月报。三是为了有利于该公司的发展和壮大,更有效地提高公共道路资源的使用效益,同意公司在运营的前三年期间(2014年8月20日至2017年8月20日)产生的收益全部投入该公司保山中心城区范围内停车泊位的建设和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三年后再根据该公司的收益情况确定上缴“资源占用费”的比例。

一、关于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维安公司自运行以来,为提高服务质量,一直不懈努力地进行规范管理,启用了科技含量较高的PDA智能占道停车管理系统,并在车流量较大,泊位周转率较高的地方安装了地磁车辆检测器,通过网络传输准确的将车辆到达和驶离时间信息及时传输到PDA后台进行管理,并将车辆信息反馈到收费管理员手持机上,提示收费管理员将停泊的车辆进行离场处理,同时地磁车辆检测器终止计时收费,防止计时收费再滚动。收费管理人员属于全日制上班,工作环境艰苦,平均每人管辖泊位有15-20多个,道路长约90-120米,当车辆停放较多、收费管理人员因特殊情况有时会顾及不到车辆离场时,智能管理系统会语音提示收费管理员及时对进出场车辆信息进行处理。PDA占道停车管理智能系统属全城联网,若车主当场没有找到收费管理员缴纳停车费时,可在下一次停车进行补缴所欠费用,补缴费用中不含滞纳金。

二、关于收费不合理的问题

停车收费是为了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利用率合理的解决停车难问题,为隆阳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维安公司根据运营情况向隆阳区发改局重新申请了新的收费标准,已于2015年4月13日获得批准(隆发改价格〔2015〕89号),2015年5月1起正式执行文件批复的新收费标准。在停车管理中,公司采取以下措施:设立网络巡查机制对PAD网络系统进行巡查监督;不定路段、时间对收费管理员进行现场督查,一经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公司专门设置了投诉电话,及时将投诉情况反馈给车主。从而确保收费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抓好落实,切实保障广大驾驶员的切实利益。

感谢你委对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