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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2-2-10_C/2016-1216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9-12
  • 文号
  • 保环发[2016]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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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对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中国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水环境整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水环境整治和水资源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水环境整治和水资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当前,我市水环境质量整体较好,但三大水系部分支流地表水环境质量呈下降态势。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发展,水污染防治压力进一步加大。强化全市水环境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子孙赖以生存的水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全市水环境质量和水资源保护状况

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市三大水系7条主要河流11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率(Ш类以上水质断面)均为100%。全市8个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质保持在Ⅲ类水以内,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全面完成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年度用水总量10.64亿m3;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52.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4;列入考核的14个重要水功能区达标12个,达标率85.7%;10个重要水源地达标10个,达标率100%。

(二)深化工业水污染防治

一是在制糖、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的水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境内12家糖厂完成了废醪液PSB光合菌法治理,同时实施了利用处理高浓度有机废水生产有机肥的以废治废、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减排项目。7家糖厂完成了制糖中低浓度废水深度治理及循环利用项目,水重复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农业减排成效显著。二是以腾冲市滇滩河、隆阳区瓦窑河、龙陵县蛮关河流域金属矿采选业为重点,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腾冲市滇滩河片区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完成腾冲市滇滩片区山寨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近几年来是我市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时期,也是我市工业水污染防治取得重要突破的时期,2015年,全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3.3002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4653万吨、生活源排放量1.5128,分别比2010年减少29%和2.8%;氨氮排放量2757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22.6吨、生活源排放量1782.8吨,分别比2010年减少45.8%和4.9%。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五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由2万吨/日扩到11万吨/日,新建配套污水管网264.087公里,2015年处置生活废水3448.59万吨。实施了五县区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雨污分流)工程,污水收集率逐步得到提高;推进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建设。五县(市、区)建成5座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并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全部达标排放。市政府提高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设施正常运行提供了经费保证。

(四)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为改善城市河流污染状况,我市编制完成了《国际河流(怒江)一级支流勐波罗河上游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段污染综合治理规划》、《怒江国际河流域施甸河段综合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昌宁县国际河流澜沧江一级支流右甸河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启动了隆阳区东河、施甸县施甸大河、昌宁县右甸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近年来逐步开展东河污染综合治理和青华海生态恢复工程,对隆阳区坝区河道进行新建两岸堤防和护岸,以及对河床进行清淤疏浚,护岸采取植草护坡。施甸河治理实施砌体固脚、混凝土网格斜坡、种植花草、河道清淤等工程。二是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以全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为契机,我市组织永昌投资公司(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与青华启迪公司合作,组建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建设运营管理公司,专业负责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2016年5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保山中心城区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方案设计》。

(五)强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水源地的污染源,确保水源水质。经过多年的水源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了一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停止了污染水源的养殖活动,清除了水源径流区内的违规砂、石、土开采等活动。二是完成保山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工作。不断推进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逐步开展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启动水源保护区综合防治工程建设示范,完成保山中心城市北庙水库饮用水源地董达农村生活污水湿地处理示范项目、李家箐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农村污水收集水渠工程和阿家大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三是充分利用好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成果,加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基础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安全的行为,完善水源保护区管理立法和饮用水水源环境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了饮用水源地污染。

(六)开展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推进农村垃圾和生活废水治理工作。龙陵县镇安镇村落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4个项目工程建设全部实施完成,昌宁县柯街镇综合整治工程等10个项目进入国家、省级项目储备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处试点工作。全市共完成300座农村生活垃圾热解汽化炉建设,目前运行状况良好,农村垃圾乱丢乱堆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沿河、沿路、风景区、村寨集聚点,城乡结合部垃圾乱丢乱放、污染环境现象明显减少。

(七)不断加强水资源管理

全面落实“三条红线”和目标责任考核“四项制度”,着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监控能力体系、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体系和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等五大体系的建设,强化水资源规划、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功能区、水资源有偿使用、节约用水和水行政执法等七个方面的严格管理,努力推进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入河排污总量“三项控制”制度建设和严格管理,完成了各县(市、区)及水资源三级区“三条红线” 控制指标分解。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保山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继续强化水资源费征收。隆阳区、腾冲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体系省级试点县和腾冲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省级试点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八)水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完成“十三五”省、市、县(市、区)级地表水监测点位(断面)优化调整工作,为构建我市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奠定基础。二是完成了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工作和市局会商监测控平台建设,开展了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完成了保山市国控、省控企业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维的相关工作。在国控重点企业建设了在线监测系统,设立了市级重点污染源视频及在线监控网络平台,实现了污染源实时监控。三是建成红旗桥水质国控断面自动监测站1座。四是五县(市、区)均成立了环境监测三级站,形成工作能力并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目前有保山市环境监测站、腾冲市环境监测站和昌宁县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级能力达标验收。

三、对《提案》三点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水环境整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方针,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湖(库)兼顾,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逐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建设美丽保山,推进保山跨越发展,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用长效机制来保障水环境整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一是贯彻落实《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科学规划,研究制定了《保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按时完成方案的公示及备案工作。二是落实责任主体,签订水污染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建立会议汇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纳入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对水环境保护不力的,未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市财政每年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央及省属驻保单位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基本完成了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部门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备案。四是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各级政府改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五是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实现涉水环境保护的创卫指标达标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全面建立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四个保山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考核办法、考核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分解了2016年保山市“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和确认,完成各县(市)及水资源三级区2016年、2020年、2030年三个水平年分水源、分行业、分流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开发利用红线指标。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已经向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转变。2016年编制了《保山市水资源监控能力技术实施方案》、《保山市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年版)、《保山市地下水功能区划》和《保山市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和《北庙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这些《规划》主要从技术、经济、社会等层面对水资源保护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为规范水资源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用实际成效来检验水环境整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1、严把污染项目“准入关”。

全市环保部门严格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严禁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督促建设项目落实水污染治理措施。优化空间布局,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发展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依法淘汰一批小造纸、小糖厂、小选矿等落后产能,责令现有选矿企业进行停产升级改造,废水循环利用率和排水定额达标的企业方能复产。境内12家糖厂完成了废醪液PSB光合菌法生产有机肥项目和中低浓度废水深度治理及循环利用项目,糖厂重复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其中湾甸糖厂生产吨糖排水量由54吨下降为3吨,吨糖削减排水量51吨。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到目前完成中心城市内现有污染企业依法关闭28家、搬迁改造64家。

2、加大河道整治力度。

一是加大城市河流污染治理,启动了隆阳区东河、施甸县施甸大河、昌宁县右甸河、腾冲市大盈江等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东河污染综合治理和青华海生态恢复工程,对保山坝区长25.3km的河道进行新建两岸堤防和护岸,以及对河床进行清淤疏浚,护岸采取植草护坡,完成投资10060.99万元。施甸河治理总投资4398.46万元,治理河道总长22.57公里,实施砌体固脚、混凝土网格斜坡、种植花草、河道清淤等工程。二是加强腾冲市滇滩河、隆阳区瓦窑河、龙陵县蛮关河流域等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完成腾冲市滇滩片区山寨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三是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开展东河和青华海流域37个村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300座农村垃圾焚烧炉,建立了“户收集、村、镇运输处理”的快捷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城镇河流垃圾大面积漂浮的现象消除,河道自净能力提高,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3、进一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以控制化肥、农药使用、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和加强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2016年共争取37个中央和省级环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含传统村落整治项目),争取专项资金56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粪便综合治理等工程。实施项目村庄的环保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改变了村庄脏、乱、差的环境现状,使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二是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全市累计共有“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企业76家,认证登记产品126个(地理标志登记产品7个、无公害产品50个、绿色食品60个、有机食品16个),认证基地面积514万亩。三是规范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行为,严格畜牧业养殖准入。对原有规模化养殖场着手进行改造,确保粪污处理达标。控制水产养殖对水环境的污染。

4、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五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由2万吨/日扩到11万吨/日,新建配套污水管网264.087公里,2016年扩建配套污水管网24.4公里。实施了五县(市、区)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雨污分流)工程,污水收集率逐步得到提高,目前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80%以上。

5、确保饮用水质量。

实施中心城市西水东调工程、新规划20个城镇备用水源、新建了花园水库等一大批水网工程等措施确保满足城镇供水要求。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排查和改造,确保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保山城市饮用水主要由保山永昌水业公司的3个水厂供给,一水厂(水源地为龙泉门)采用液氯直接消毒工艺,二水厂(水源地为龙王塘)、三水厂(水源地为北庙水库)采用沉淀、过滤、液氯消毒工艺。施甸县、腾冲市、昌宁县三个县饮用水采用沉淀、过滤、液氯消毒工艺,龙陵县饮用水采用沉淀、过滤工艺。

6、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

加强环境监管力度,综合治理水污染。认真履行水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统一监督管理,对水污染实施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全面适应环保新常态,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制度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成立2个检查组,实行分片包干形式,全面负责辖区内和重点企业各类环境问题的检查和整改落实。市公安局成立了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办公室,高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对全市的145个建设项目、62家重点行业企业、14家受过处罚和反映强烈的企业、5个重点信访案件以及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100个环境问题。对清理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截止2016年5月底已经整改完成63个环境问题。对全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处案件3起,共处罚金17.98万元。共约谈企业5家次,项目负责人7人次。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切实解决了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一是把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水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二是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把实施“绿色创建”作为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切入点。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镇、家庭中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主题活动。三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县级以上饮用水水环境质量月报和季报、年度全市环境质量公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感谢您们对环保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