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保山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市小流域水环境整治的建议》,已交我局牵头研究办理。我局组织了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文广局相关领导参加商讨会议,就该提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同时各部门还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职责,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经我局整理后,答复如下:
一、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及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对滞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直接或间接排入周边河道,加之小流域生态补水的严重短缺,有限的自净能力和纳污能力,致使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水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为此,加强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收集处理污水、垃圾,清淤疏浚,绿化河岸,逐步恢复水生态环境质量,对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近年来我市小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26.34km²,主要实施工程为:隆阳区董达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1350.23万元;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施甸县大红坡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 km2;腾冲市和顺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投资1026.92万元,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24km2,工程分三年实施;云南省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龙陵县老虎水小流域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3.95hm2,工程总投资100.45万元;昌宁县弥泥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7.75hm2,完成坡改梯3866.25亩,完成投资1306.08万元。
2016年度上半年,全市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约82.77km2。主要实施工程为:云南省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昌宁县清水沟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5 km2;昌宁县五甲坡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9.46hm2,建设梯田工程239.46hm2及其他配套措施,工程总投资1299.24万元;隆阳区羊邑洼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1.30hm2,建设梯田工程241.30hm2及配套措施,工程总投资1297.55万元;施甸县大水沟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53 km2,其中:坡改梯25.01hm2,经果林159.55hm2,封禁治理706.33hm2,保土耕作261.83hm2,工程概算总投资574.62万元。
(二)扎实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
辖区内的市级、县(市区)级环境监测单位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历年保山市环境监测方案对保山境内三大水系7条主要河流11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均为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三)着力推进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近年来,我市以“洁净乡村·美丽保山”行动为契机,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申请专项资金,抓实项目保障。“十二五”以来共争取76个中央和省级环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含54个传统村落项目),争取专项资金1.3亿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粪便综合治理等工程。
二是做好专项规划,抓实项目储备。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结合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人文地理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科学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规划,形成“规划一批、上报一批、储备一批、动工一批”的良性机制。
三是多措并举,抓实项目建设。采用“户集、村运、乡镇处理”的明光模式和“政府主导、村级管理、群众参与”的运营管理模式,重点解决乡集镇、重点行政村垃圾污染问题。采用“沉淀池+厌氧调节池+生态景观湿地+生物反应过滤池”处理、塘库处理、串联氧化污水处理等工艺技术重点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污染周边水体及影响村容村貌等问题。
四是以点促面,全面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通过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畜禽粪便处置等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使得村庄环保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改变了村庄脏、乱、差的环境现状,使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以改善规模养殖场饲养环境、降低疫病风险、保障畜产品安全为目标,大力推广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综合配套技术和养殖模式,切实加大了畜禽圈舍、粪污处理、防疫消毒等生产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改造,提升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大户)标准化发展水平。目前,全市共新建(改造)标准化圈舍41.4万平方米、排污沟6.7万平方米、污水沉淀池3.74万立方米,建设各类实用型沼气池2.34万立方米,建设堆粪场3.24万平方米,就近签订接纳土地约2.55万亩。通过实行干清粪、雨污分离、污水三级沉淀、沼气池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全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治污设施配置达92.04%以上,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率达80%以上。
(五)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创建
以流域生态系统健康为目标,以水生态承载力为约束,统筹安排,综合管理,全面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
截止2015年底,腾冲市通过了省级生态文明县技术评估。全市已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4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53个、市级生态村853个、国际生态学校2所、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60所、市级绿色学校176所、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4个、省级绿色社区26个,为加快生态文明市建设奠定基础。“十二五”期间,对省级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给予补助135万元。
(六)扎实推进环保宣传教育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办法措施,强力推进环保法律、政策法规及科普知识、环境文化“五进行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发放环保宣传单、宣传手册及环保购物袋,引导动员流域内群众自觉参与保护环境并积极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之中。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扩大环境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主导性,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和行动。
三、对提案五点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电视、广播和发放宣传单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在环境整治中的作用,利用校园大力开展环境整治的宣传,让孩子们成为环境整治的使者。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办法措施,强力推进环保法律、政策法规及科普知识、环境文化“五进行动”。组织环保专家、学者深入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和知识,共培训30余次2000余人。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精心策划制作《环保之声》广播栏目和影视环保专栏,丰富节目内容,增加播出频次。以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环保志愿者活动和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方面的知识。全市出动宣传人员2200人(次)、宣传车552辆,悬挂宣传标语300幅、粘贴海报1200张,制作展板652块,发放环保宣传单20万张、环保知识手册6.5万本、新《环保法》读本2万册、发放各类环保宣传品16.5万份。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扩大环境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主导性,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和行动。公开环保工作信息2500条,使用新媒体发送微信137条、各类环保宣传短信40余万条。编辑发行了《保山环境》杂志2期和《保山市环境状况公报》1期,编辑印发环境简报320期。环保信息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862余篇(条)。充分发挥绿色信贷制约机制,防范污染风险,共向金融监督部门提供企业环保信息2673条。
2、要加大财政投入,以生态市(市县区)、生态镇(乡)、生态村创建活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加快推进镇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集镇和入户居住集中的小流域,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确保生活污水集中处置。
2016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共安排环保类资金1290万元,其中:市级排污费180万元,市级环保专项110万元,安排中心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资金1000万元。(2016年待下达上级环保专项资金625万元,上级专项小流域治理项目资金575万元。)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取得进展。截止目前为止,全市共建成13套环保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并正常运行,总设计处理能力1870m3/d,涉及7个乡镇16个村庄。2016年又争取54个中央和省级环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含49个传统村落项目),争取专项资金9600多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粪便综合治理等项目。根据目前实施方案编制情况,预计将建设50多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项目。
3、要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转。
一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环境监管执法走向新阶段。与市公安局建立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联勤机制;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移交公安行政拘留案件3起。实施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共划分为市、县、乡(街道办事处)三级主体网格81个。二是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强化监管执法督导,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环境监理,提高“三同时”执行率,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6件,结案55件,罚款249.85万元。三是妥善解决群众投诉。全市共办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平台)群众投诉1738件。其中:来访263件、来信258件,来电1217件,办结1738件,办结率100 %。完成《保山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督促指导52家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4、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划定养殖区,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废物的排放,对养殖场的畜禽粪便可以通过集中送有机肥厂或采取种养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减少排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市畜牧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畜禽污染治理的督促落实和推进。(2)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市政府办公室每年下发的畜牧兽医工作意见基础上,市畜牧局还下发了《关于畜牧兽医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把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各级的主观能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3)加强日常巡查督查。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采取领导挂县区、挂重点项目的方法,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资金投入。全市围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扶持发展生猪(肉牛、山地养鸡)产业、生猪外调大县奖励、秸秆养畜、草原生态奖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养殖、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草地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等项目,将标准化圈舍改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防疫消毒设施设备列为财政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环节,把养殖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建设工程与项目一同规划布局、一同编制可研报告、一同批复实施建设、一同投入使用。三是规范建设标准。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五化”要求,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建设。(1)对新建的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组织专家实地对选址、规划布局开展论证、审查。(2)对在建的重点畜禽养殖项目,及时安排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业主和施工人员一道,共同分析、研究、细化施工方案,适时做好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确保措施有效落实。(3)对已建成投产的规模养殖场,加强日常监管指导,对粪污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要求限时完善;管理措施不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四是创新发展方式。(1)狠抓规模养殖,提高标准化水平。按照“五化”要求,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加快推进全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进程,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468个、示范村209个,累计创建国家、省、市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79个。(2)狠抓龙头培育,提高产业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山地牧业发展的决定,着力延伸畜牧业产业链条,进一步提高产业经营化水平。(3)狠抓循环发展,提高生态化水平。以养殖污染物生态化利用和减量化排放为目标,大力推行种养结合和生态循环的养殖模式,加快推进林下生态养殖,狠抓现代畜牧庄园建设,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5、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综合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落实河流沿线群众的保护责任,充分发动群众,实行村民自治,加大村规民约中的环境保护约束力度,教育群众改变不良陋习,逐步养成环保的自觉习惯,同时把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任务,定期督办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把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以“保护好水质优良水体、整治不达标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思路,积极安排、部署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三是健全制度,严格考核。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保山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保山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围绕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编制了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建立会议汇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纳入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对水环境保护不力的,未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央及省属驻保单位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基本完成了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部门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备案。
感谢你们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