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龙陵县市政协委员活动组杨魁委员:
你们在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龙陵县粮油仓储基础设施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加快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改善粮油仓储条件,是做好粮油收购、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完善各级政府储备制度、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在市、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全市粮食系统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粮安工程”、新建10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和省政府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历史性机遇,在认真编制仓储设施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同时,多方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先后实施了包括龙陵县龙江粮点维修改造项目在内的仓储设施建设项目9个(完工6个、在建3个、总仓容8.97万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粮油收储能力不足的问题。但从2015年普查数据看,全市32.19万吨粮食仓容中,达标仓容仅8.79万吨,占总仓容的27.30%,还有23.40万吨仓容急需维修改造或拆除重建。就龙陵县而言,“十二五”期间,虽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提下,仍然投入资金750万元拆除新建2500吨标准化粮食仓库3栋,但全县7个库区1.53万吨仓容中,有效仓容仅0.58万吨,其余均为简易仓、急待维修仓(0.53万吨)或年久失修、丧失储存功能仓(0.42万吨)。总的看,虽然近两年我市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来看,全市粮油收储能力不足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你们《关于建设龙陵县粮油仓储基础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既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关于粮食安全战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又符合市、县实际,我们非常赞同并一致认为:加强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这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粮食工作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大对龙陵县粮油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的上级补助”和“将陈旧粮食仓库改造资金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的建议。我们只能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扶持的方式加以解决。近两年市、县两级粮食工作部门就已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早在2014年,市粮食局在编制《保山市修复粮食“危仓老库”实施计划(2014—2018)》时,就规划你县粮食储备库整合重建仓容3046吨、原址重建仓容4023吨、大修改造仓容6164吨;2015年编制《保山市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实施方案(2015—2016)时,规划你县维修改造粮食仓容5966吨。在编制《保山市“十三五”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时,再次规划你县新建和改扩建仓容3万吨,规划投资总额1.24亿元。2015年8月,省财政厅、省粮食局下达你县维修改造项目1个,补助中央预算内资金24万元(已完工交投入使用);2016年2月,规划仓容1万吨、投资1300万元的龙陵县龙新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已经省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有望纳入国家发改委投资计划。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既定规划、计划、方案,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投资计划盘子。同时也建议你县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扎实做好项目规划、论证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以期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投资计划。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粮安工程”、新建10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和省政府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历史性机遇,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全市粮油仓储设施一定会得到有效改善。
关于你们在提案建议中请求上级对龙陵县粮油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给予全额补助的问题。从2015年省级下达我市的4个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看,核定投资标准为700元/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在25%左右,省级将按1:0.5(即中央补助1元,省级配套0.5元)的比例配套资金,同时要求市级按1:0.15比例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和企业解决。从当前市级财政状况看,要对粮油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给予全额补助不太现实。建议你县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仓储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并通过盘活现有粮点资产方式多方筹措解决粮油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将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市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感谢你们对粮食流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工作中,如需要我们配合,请及时函告我们,我们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保山市粮食局
2016年9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