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花、段开兵、杨应雄、马耀邦委员:
您们在政协保山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消贫困县水利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施甸县水利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相继开工了红谷田、旧寨、善州、龙门口、岚峰等水库工程,另外还有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一大批民生水利工程,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问题,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二、由于水利工程大多属公益性工程,水利工程的建设投资由政府投入为主,多年来,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主要是向中央和省级各级申请补助资金,市县按比例配套。只有极少数类型的工程不需县级配套,如水保工程的坡改梯项目。
三、由于我市市县两级的财政都极为困难,对水利工程的配套资金严重不足,这也是影响我市水利发展的一个制约的瓶颈,近几年,在各级部门的稽察、检查中,配套资金不到位也是一个经常提到的问题。也影响了我市向上级各级争取工程建设项目。
四、目前还没有更多的政策明确水利工程贫困县县级不需配套资金,你们提出的取消贫困县水利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的建议非常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积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取消贫困县水利工程县级配套资金。
感谢您们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水务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