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国孝委员:
你在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山城市规划应科学实用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结合提案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有效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城市规划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精神,保山市召开了全市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研究部署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对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为“十三五”及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城市工作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确定方向和目标。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由规划部门起草《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实施方案》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村“七改三清”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将“七改三清”环境整治纳入我市“一教育六行动”中村庄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加以高位推动。制定《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二、以规划为引领,着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工作,相继并将持续开展相关规划工作:一是高起点规划,构建完善的规划体系。以“做优保山中心城市、做精县城、做活边境口岸城镇、做特小城镇、做美乡村”为重点,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规划全覆盖,加强城市设计和修补工作,重点加强对城市重要区域、节点的规划和管控;二是高标准规划建设,打造宜居的生态城市。推动城市绿色基础设施升级,以实施“三个万亩”工程建设作为开展生态修复工程的有力抓手,全力推进青华海万亩生态湿地恢复工程、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建设,积极开展青华海生态湿地申报为国家生态湿地公园工作,实现保山市“四创两争”目标;开展城市功能修补和生态修复,推进棚户区改造,提高居住社区人居环境,着力改善民生;三是积极推进隆阳区“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确定空间控制体系,完成信息平台总体架构建设,年内将报省规委会审批并逐步搭建“多规合一”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一张蓝图管到底、一站式审批的目标;四是做好规划引领,通过规划引导,切实做好“三个万亩”、综合管廊、重点街区改造、棚户区等重点工作,我市综合管廊建设被列入国家试点予以支持;已制定《保山中心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编制了《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技术导则》《智慧城市规划总体技术框架》,切实加强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引领和管控作用,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三、加快实施“三个万亩工程”,建设美丽新保山
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建设美丽保山,实现保山永续发展,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围绕打造“滇西边境中心城市”目标,将保山中心城市建成滇西边境最有影响力的园林、生态、创业、宜居城市,按照2016年2月29日市政府现场会议精神及8月2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万亩青华海生态湿地恢复工程、万亩观光农业园、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必须在2016年10月开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切实加快各项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既定目标。
四、推进阳光规划,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一是建立公平、透明的参与机制,自始至终坚持“开门”搞规划,杜绝“闭门造车”,进一步完善规划听证和公示制度,拓宽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保山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公众参与制度》《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在规划编过程中通过座谈、征求意见会、网络、微信平台、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二是建设规划展览馆是展示城市规划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窗口,也是吸引公众参与规划、实现阳光规划的重要平台,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抓紧完成规划展览馆的布展工作,确保9月底完成并投入使用。
最后,感谢你们对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们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指导!
保山市规划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