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保山市委:
首先感谢你委对全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委在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学前儿童教育工作发展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尽快补齐其短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教育局、财政、发改、卫生、住建、国土、人社局、编办和群团组织等部门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前教育发展事宜,协调学前教育在项目建设、教学管理、师资配备与培训、安全卫生等相关工作,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科学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云政发〔2011〕119号)、《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云教基〔2015〕31号)及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时印发了《保山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保政发〔2011〕267号)、保山市教育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印发了《保山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保政教发〔2015〕212号)等文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扩大资源,提高效益,规范管理,提升质量”的方针,切实做到摸清家底算清帐,科学规划促发展,实施过程抓落实,推进了学前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三是加快建设步伐。2011年以来,累计完成投资3.13亿元,实施了新建幼儿园、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学前教育综合奖补和幼儿资助等项目。目前,全市挂牌幼儿园达到592所,与2010年相比增441所;已建成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61个,比2010年增加48个;全市在园幼儿7.51万人,比2010年增1.41万人;独立设置幼儿园占地94.66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0.79万平方米,比2010年增63.33万平方米和17万平方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6.83%,比2010年增加35.98个百分点。其中独立设置幼儿园在园幼儿达6.12万人,增2.05万人;独立设置幼儿园在园(班)幼儿占比达到81.49%,比2010年提高24个百分点。
四是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市、县(市、区)政府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幼儿园。引入民间资本举办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的幼儿园。落实民办幼儿园在申办审批、等级评定、年度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地位政策,依法保护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投资经营管理权益;落实民办幼儿园用地、用水、用电等优惠政策;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补助制度;建立公办与民办幼儿园联动教研制度。积极推进民办幼儿园等级创建工作。目前,全市有民办幼儿园49所,比2010年增5所,其中省一级一等示范性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达18654人,比2010年增7416人;在园幼儿占比达到24.8%。
五是加强质量管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切实抓好学前教育办学机构的审批和年度评估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认真落实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工作要求。建立了园幼儿信息管理制度,加大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创建力度。目前,全市有省级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7所,比2010年增4所。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将幼儿教师队伍的提升纳入全市师资队伍发展的总体规划,增加幼儿教师编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择优录取制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质量。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教学改革,坚决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倾象,鼓励、指导幼儿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和保教改革,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全市学前教育教职工、专任教师分别比2010年增1196人和899人。
同时,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将幼儿园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十件实事”予以推进,切实加强领导和各项保障;2015年秋季通过听证调整提高了全市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幼儿园生存和发展的矛盾;龙陵县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把县域内的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纳入了营养餐保障。
总体上看,近年来全市学前教育的办学条件已得到很大的改善。规模上基本解决了幼儿“入园难”的问题,缓解了入园需求与供给的矛盾;质量上保教水平得到很大提升,为适龄幼儿能够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创造了比较良好的条件。但办园条件简陋、保教质量不高、师资短缺、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较突出,具体表现在:
一是发展不平衡。一方面城区幼儿园数量仍不足,班额过大的现象仍然突出。另一方面受地方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全市72个乡镇中仍有11个乡镇未建公办中心幼儿园,部分幼儿园仍存在 “小学化”倾向。
二是投入不足。近年来,虽然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有了较大的增长,但与中小学教育相比,学前教育的投入还是明显不足,尤其是县、乡两级财政投入太少。目前学前教育的建设主要依靠中央和省级的项目资金支持,但上级项目支持远远不能满足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这对实现保山市学前教育“十三五”发展目标仍存在较大困难。
三是队伍建设有差距。很多幼儿园园长、教师是由小学教师培训转岗而来,很难适应学前教育的新要求,且很多幼儿园教师身兼两职,保教不分;全市85%的幼儿园没有配备专职校医,严重影响了保教质量的提升。
针对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你委提出的建议,在下步工作中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统筹发展。按照“县县有示范园,乡乡有公办中心幼儿园,大的建制村和社区建有独立幼儿园”的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学前教育体系,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0%以上。
(二)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做到逐年有提高,保障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按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采取“招、聘、转”、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配齐幼儿园教师,加快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幼儿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的培训,解决学前教育教师数量不足,素质偏低的问题。
(四)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市政府将研究出台进一步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政策的指导意见,对具有一定规模、办园规范、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奖补。通过购买服务或根据幼儿人数补充办园经费、对民办幼儿园的合格教师提供工资或社会保障补助等措施,鼓励民办园的发展。
(五)遵循幼儿教育规律,认真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衷心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