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经寿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恳请上级有关部门解决蒲缥塘子寺院危房改造保护古建筑的建议》已经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并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现答复如下:
蒲缥镇塘子寺始建于清乾隆年间,后寺院失火,现存二殿为1921年12月重建,是隆阳区蒲缥镇最具代表性的佛教寺院。2010年12月被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我区将积极争取申报塘子寺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提升文物单位级别,同时按照自办自养的宗教场所管理原则,我区将会指导区佛教协会做好引僧入寺工作,依法加强宗事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信教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感谢你对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