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16_C/2016-12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8-15
  • 文号
  • 保政法〔2016〕15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对政协保山市第三届第五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保山市总支:

你在政协保山市第三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抓实普法教育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的普法教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广大公民法治观念逐步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社会法治氛围进一步形成。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构建了立体式多元化的法治传播教育体系,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受教育人数达200万余人次;二是公民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三是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昌宁县、腾冲市被表彰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隆阳区、腾冲市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龙陵县勐糯镇海头社区荣获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我市的普法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足,主动作为不够。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宣传教育认识不足,认为是“软任务”,“谁执法谁普法”理念未能有效落实,制约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普法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单一;三是落后思想尚存,普法工作任重道远。遇到问题和困难时“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共保山市委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将依法治市办公室调整至市委政法委,加强了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实际,努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新内涵。法治宣传教育包括了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也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突出了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要更新观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推动法治保山建设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法治实践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大力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除普及法律常识和理论外,更加注重法治理念的培育,让广大公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的影响,尊崇法律,相信法律,主动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将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边民、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档案,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结果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推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学法;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用五年的时间在全市每个县至少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软硬件设施达到一定标准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大力推进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农村扶贫工作内容,探索建立贫困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结对帮扶制度,深化贫困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完善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关于法律进民企、进商会等活动方案,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内容。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制定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各普法主体的主动性,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构建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促进法治宣传教育转型升级。

五、健全以案释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新要求,在保山电视台、保山日报、广播电台、保山新闻网开设“以案释法”栏目。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把以案释法贯穿于案件审判、检察监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纠纷调解、仲裁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

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单位、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全面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建立法治书柜、设置法治文化角,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上开设法治宣传栏目。建立健全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结合村(社区)“小广场大喇叭”建设,构建完善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

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统一宣传、自主宣传、集中宣传、主题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职工、村(居)干部、城市新增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适应“互联网+普法”的新要求,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技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整合优势资源,构建覆盖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学法用法平台。充分发挥专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法治新闻工作者的作用,针对不同群众的文化水平、思维习惯,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分类指导,多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用群众身边活生生的事实宣传法治,教育群众,确保法治宣传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加强队伍建设。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注重培养骨干队伍、基层宣传队伍、网络宣传队伍、理论研究队伍,积极整合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法学专家等专业人员的力量,发挥法治宣传力量集中优势,提升宣传能力,提高宣传效果。加强干部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

九、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以及现场督查、下达督办通知书等方式,对重点地区、重要部门以及重要活动、重要事项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推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并取得实效。

感谢你们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8月10日

                                                             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