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10_A/2016-12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10-20
  • 文号
  • 隆政办发〔2016〕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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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保山市总支: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的建议》已经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并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执法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二)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制定了隆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文书文本。

(三)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都以正式在编职工为执法主体,协管员配合正式职工参与规范管理工作。

(四)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要求做到证据的真实性,同时做到证据的完备性,并做好相关案件的执法记录和痕迹管理。

(五)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及时准确执法,严格按照执法程度和时限办理各项受理案件,及时有效的解决市民反映的问题。

(六)完善设施设备,为执法提供法律保障。为保障执法过程中的文明执法和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每个执法组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讲机及部分防身设备。要求队员上班期间必须随时保持待机(开机)状态,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完整记录处置情况过程。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备勤、值班时,按规定着执法工作服,帽徽、臂章、胸牌号、《执法证》或《工作证》等执法标识配备齐全,并按规定佩戴。

二、加大查处力度,专项整治城市道路车辆乱停乱放。

针对中心城区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交警部门多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禁机动车上人行道,摩托车、自行车有序停于规划黄线内。经过近三年的整治,中心城区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近年来,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强规划设置。由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交警直属大队针对实际需要,利用城市人行道合理设置了一批临时停车泊位,有效规范了人行道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截止2015年底,中心城区划定人行道非机动车划线160余个区域,长20000余米。目前,根据实际情况,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交警直属大队正在对新修建和翻新后的人行道进行泊位统计,结合统计情况将再增设一批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全面引导和规范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二)加大处罚力度。针对车辆不按泊位规范停放及人行道机动车违停处罚不到位的问题,日常管理中,由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摄像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该告知单由交警部门统一制发,属于正规执法文书),违法停车当事人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车辆年检时审查是否已经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如未及时接受处罚和缴纳罚款的不予以通过车辆年检。

(三)强化日常综合治理。针对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状,今年3月份开始,以交警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保山中心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车辆乱停乱放、取缔占道经营、三(四)轮电动车、0.8吨以下货运车辆入城,不按规定车行道行驶等突出问题。此次整治行动,共分5个波次,截至6月30日结束。整治期间,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130余人次,发放温馨提示2300余份,规范占道经营1570余起、规劝流动摊点2580余起、规范人行道电瓶车、摩托车、机动车按规定停放1200余辆、清理小广告300余处、处理噪音污染150余起、暂扣物品180余件、处罚违章停放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32辆。2016年上半年共计发出违停车辆《温馨提示》2439份,纠正机动车上人行道违法行为14483起,处罚377起。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

(一)采取集中学、自学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队员学习培训,用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指导本岗位实际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二)强化绩效考核,提高队员责任担当意识。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隆阳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队员管理办法》、《保山中心城市环卫清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检查考核办法》等规定,加强对执法队员和市场化运营公司的管理考核,从制度上规范执法程序,保证执法工作的效能性、公正性、严肃性。

(三)开展军事动作培训,树立执法形象。每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就基础队列、军容军姿、军容风纪、执法礼仪(执法用语、执法动作)、执法装备操作使用等内容进行训练,通过训练,有效解决了执法人员着装不整、作风散漫、执法行为不规范、个人形象差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队伍纪律约束,杜绝违规执法现象。在进一步加强队伍培训、教育的基础上,对各类违规执法行为进行严令禁止,对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激化矛盾、酿成事端的执法人员,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一方面转变执法方式。在执法实践过程中,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文明执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引导执法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增强服务效果。主动帮助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矛盾,减少工作难度,把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提高群众对城市环境秩序满意程度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四、搭建数字化城管平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根据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及创卫要求,初步建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平台,建立主动发现、精确指挥、快速处置、有效监督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全方位全天候、高水平高效能的目标。目前,建设事项已报区人民政府,委托电信公司开展前期地理信息普查,完成中心城区五分之三的地理信息普查。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作,环境秩序复杂,反弹性大,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日常整治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保障中心城区道路整洁、通畅、有序。

感谢你委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