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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2-2-18_A/2016-12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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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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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民宗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保山市委:

你们在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对“十三五”期间我市民族工作的几点建议》已交我局办理,非常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现就你们所提的建议,我们从两方面给予答复。

一、过去五年的民族工作情况

保山是一个集山区、边疆、贫困为一体的多民族散杂居市。全市有14个民族乡镇,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占30%以上的村委会有148个,有12种世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8.4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259.09万人的10.97%。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心支持下,保山的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长期保持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良好发展态势,2012年至2015年连续4年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考核中荣获一等奖。过去五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民族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始终将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探索民族经济发展之路,不断健全和完善措施,加大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步伐。五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各项扶持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意见》《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和《保山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示范点创建“555”工程3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了《保山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保山市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这些政策、规划和措施的出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扎实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二)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兴边富民工程”的实施。全市兴边富民工程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31.85亿元,其中:争取国家补助49.6亿元,省级补助17.84亿元,市县配套2.87亿元,企业贷款及其他资金61.54亿元。二是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以来,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实施项目300多个,总投资4.6亿元,重点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等项目;扶持实施示范村建设、整村推进、巩固提高、特色产业示范村等项目121个。在国家和省的重点扶持帮助下,通过实施一系列项目,全市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在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群众增收等方面取得了较大发展,有效改善了18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委会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明显提高,18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和2个人口较少民族乡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三是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和示范点创建工作。认真落实《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555”工程3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共投入资金3亿多元,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设5个示范乡(镇)、50个示范村(社区)和民族特色村(特色旅游村寨)、500户示范户。示范区建设和示范点创建的实施,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风格明显、特点突出的示范村、特色村寨,初步发挥了示范区和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统筹抓好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实施边境、贫困、民族地区民生保障等工程,进一步加强了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和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农村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全面推进,社会保障范围持续扩大,各族群众上学、就医、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等条件不断改善。截止2015年底,全市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148个建制村,全部有卫生室、文化室、农家超市。二是抓好少数民族基础教育。不断加大对各类民族学校、民族班、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科技致富带头人的扶持力度,继续落实好民族教育优惠政策。加强双语教育,逐步把双语教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对在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农村贫困家庭给予生活补助。继续对农村、边境地区和在校生比例低的少数民族实行加分照顾政策和对特困大学生实施生活补助。2015年末,全市初中少数民族在校生11944人,占在校生102315人的11.67%;高中少数民族在校生5180人,占高中在校生51602人的10.04%;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达26660人,占小学生187245人总数的 14.24%。三是加强少数民族体育事业。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定期举办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对获奖运动员按相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和项目挖掘推广,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项目库建设,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入城乡社区。

(四)多措并举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我市积极开展民族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弘扬工作。2011年-2015年,共投入资金1700多万元,实施了民族民间舞蹈、民族手工艺、民族服饰、民族音乐、民族语言文字、民族习俗文化、传统民族体育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和昌宁县《苗岭霓裳》等少数民族精品文化工程等项目62个。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用于市级重点文物抢救性保护、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前期工作和历史文化研究。完成编制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经过五年努力,保山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成绩显著:组建了民族民间业余文艺体育团队,一批民族民间艺人脱颖而出;佤族“清戏”,傈僳族“上刀山、下火海”、“刮欠”,彝族“土巴拉”器乐,阿昌族“蹬窝罗”,傣族“泼水节”等一批民族艺术、节日、古籍、服饰、歌舞、乐器等得到开发和保护。2013年我市组织的大型少数民族风情歌舞《金布朗》赴昆参加云南省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剧目创作金奖和10个最佳单项奖、10个单项奖的好成绩,演出全面展示了保山少数民族艺术风采,得到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2015年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举办的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优育运动会,我市代表云南代表团参赛的少数民族竞技类表演项目《草球乐》从全国178个表演项目中脱颖而出,以绝对优势获得金奖。

(五)不断提升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素质。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措施,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扎实、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培养大批熟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机构改革中,市委市政府为各级民族宗教部门增加了编制,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再教育和各种培训力度;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采取设置少数民族特岗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参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倾斜照顾,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在全市干部队伍中的比例。通过努力,建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力较强、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2015年末,全市少数民族公务员1804人,占全市公务员总数14286人的12.6%;副处级以上少数民族领导干部121人,占全市同级领导干部总数的13.1%,均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全市主要行业均有少数民族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在保证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和指导帮助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的骨干力量。

二、“十三五”重点工作

诚如你们所言,目前,保山的民族工作面临诸多考验和挑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隐患日趋增多、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及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民族宗教干部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针对这些问题,“十三五”期间,我们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状况,完成《保山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并抓好落实。继续以“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程”“扶持散杂居民族发展工程”三大工程为抓手,加强项目规划和储备,加大各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新一轮“十百千万”示范点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一是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开展抗震安居工程、产业培育壮大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村寨环境整治工程、劳动者素质提高工程6大工程31项子工程。二是实施好木老元乡、摆榔乡2个人口较少民族乡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对18个人口较少民族村继续以巩固村、示范村和特色产业村的形式给予后续扶持,到2020年,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本实现“一消除二发展三达到四提升”的目标。三是以我市37个傈僳族、佤族、苗族聚居的建制村为重点,开展整村推进。结合“直过区”民族扶持政策,逐步加大对苗族等散居民族聚居村扶持力度,加快民族地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争取到“十三五”末,使受扶持的村壮大富民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努力使辖区内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当地平均水平,总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族团结示范村等示范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核桃、油茶、坚果等特色种植业和良种黄牛等特色养殖业发展。探索“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机制,在新一轮的示范村建设中,每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安排一定比例的“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按照“一村一策”、“一村一品”的扶持模式,因地制宜集中扶持特色产业,培育一批成规模、效益好的支柱产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倡导群众主导式发展,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提高农户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能力,帮助群众缓解产业发展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产业加快发展。

(三)加大边境民族地区扶持发展力度。积极把保山融入国家和全省的发展战略,做好沿边改革开放这篇大文章,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以全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目标,以安居房建设和培育壮大富民产业为重点,全面改善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施抗震安居、产业培育壮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村寨环境整治、劳动者素质提高六项工程,整合资源,整村推进,项目到村,扶持到户。通过三年努力,在边境地区全面实现“五通”(通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通电话互联网)、“八有”(有合格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有合格卫生室和村医、有宜居生活环境、有抗震安居房、有高稳产农田地、有经济作物、有商品畜、有劳动技能)、“三达到”(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以内、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所在县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达到或超过县市平均水平)目标,确保我市少数民族地区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巩固和发展教育事业。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云南省民族学校认定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力度,提高保山市民族中学、腾冲民族中学两所省定民族中学少数民族学生比例,争取保山市民族中学在“十三五”期间异地选址扩建,确保两校省定民族中学地位和政策优惠。继续办好保一中民族高中班和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民族高中班,优化资源配置,将教育政策尽可能的向民族地区倾斜,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人口较少民族在校生、省定民族中学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补助力度。继续对农村、边境地区和在校生比例低的少数民族实行加分照顾政策和对特困大学生实施生活补助。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再教育和各种培训力度,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在全市干部队伍中的比例。加大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办好各类民族中、小学,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认真落实“三免费”教育,使经费都真正兑现到每一个学生,提高学校的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努力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双语教学等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使民族地区教育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五)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繁荣发展。认真编制文化项目规划,积极争取省级民族文化资金支持,传承发展一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力争每个世居民族都有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每个世居民族都有各自的文化传承人。打造一批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每个精品工程补助50万元左右。加大对4名省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扶持力度,使其传承的项目得到较好的保护和发展。通过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项目带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项目扶持等措施,使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体育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运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基层群众看书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加强少数民族体育事业,定期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好市运会少数民族竞赛和表演项目,对获奖运动员按相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养和项目挖掘推广,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项目库建设,全面加强我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弘扬。

(六)加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力度。紧紧围绕我市出台的《中共保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山市边疆民族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3个政策文件,加大少数民族党政干部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一是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重点,全面提高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新途径。采取在岗学习、学历教育、长期培训、干部轮训、挂职锻炼、跟班见习等多种形式,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各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加强对优秀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的实践锻炼,采用交流、挂职、下派学习考察等形式,不断开阔视野,提高他们领导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二是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人才选拔和培养的新机制,加大选拔培养力度。将竞争机制逐步引入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增强少数民族干部参与竞争的能力,促进更多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同时,按照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规律和民族地区实际,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考虑到民族干部工作的特殊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正确处理坚持干部标准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关系,实事求是地看待少数民族干部的德才素质,把竞争机制和民族政策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各民族发展不平衡的现状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特殊措施,把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德昂族、景颇族等一些干部发展较慢的少数民族,应做到大力培养、大胆提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争取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有新突破、新进展。三是坚持从基础抓起,分类指导,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部分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较低,归根到底还是少数民族干部来源缺乏。因此解决少数民族人才培养问题应从源头抓起,首先要从基础教育入手,加大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提高学校的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努力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定向召收农村少数民族学生,为民族地区培养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对于干部较少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愿回到原籍工作的,应给予特殊照顾。四是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乡土人才培养机制,以双语科普试点、种养殖技术培训等方式,培养一批当地少数民族科技致富带头人和村、社干部。五是加大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此同时,要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改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结构,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少数民族人才队伍。

或许这些答复和我们的实际工作,离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和你们的期望还有差距,但我们将会更加努力,加强协调和多方争取各级各部门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支持,也希望社会各届能更多地理解、关注和支持民族工作。欢迎你们一如既往的关注我市民族工作,对我市的民族工作给予更多的建议意见,我们将充分吸取你们的宝贵建议,对我市的民族工作加以改进。

再次诚挚的感谢你们的建议!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