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16_C/2016-1226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7-20
  • 文号
  • 保司发〔2016〕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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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对政协保山市第三届第五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你单位在政协保山市第三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优化法治环境,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机制,畅通民营企业问题协调解决渠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了保山市民营经济战役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信委,成员单位为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等37个市直部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市工信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解决难题,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保障,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为做好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2015年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5〕65号)中明确,为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由市工商联会同有关部门设立市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受理民营企业暨发展民营经济的投诉事项,并负责调处、移送、监督有关部门依法解决;对维权服务中心移送事项,有关部门要在3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回复。市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的成立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搭建了维权平台,为维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普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我局和市律师协会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制,在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得到律师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6年上半年,我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616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2851件。

三、加大宣传,提升民营企业家法律素质

继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六五”普法工作中,我市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经过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在2011-2015年,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送法进企业活动中开展法治宣传1800场次,共教育10万余人次。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我市正在研究制定《保山市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我市拟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在“七五”普法期间,继续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完善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把非公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制定完善关于法律进民企、进商会等活动的相关工作方案,先试点后推广,全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讲座,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力度,与工商联搭建交流平台,加强民营企业家与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工作者的沟通交流,及时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法治保山而努力。

                                                                         保山市司法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