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17_F/2016-1226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9-25
  • 文号
  • 保政贫办发〔2016〕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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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李洪光委员:

您在政协保山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施甸县既是滇西边境山区片区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又是国家教育部和省委书记挂钩扶贫的贫困县。开展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到2018年,贫困乡、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到2019年,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围绕脱贫目标,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明确“省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按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我省专项扶贫资金的30%予以配套”。保山市委、市政府也按照“市财政每年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按上年基数的20%递增”。2016年,市级已将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增加到了3036万元,为2015年度投入的3倍多。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未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脱贫问题,2015年,省扶贫办就要求各州市上报了相关材料,对解决非贫困村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提交了建议意见,至今,还没有具体政策出台。在实际工作中,建议一同部署,共同推进,尤其是扶贫开发工作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后,项目的安排权限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对扶持那些贫困区域、如何开展重点扶持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即可。

保山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施甸的社会经济发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给予倾斜扶持。如正在实施的木老元乡、摆榔乡布朗整族帮扶项目,总概算总投资12.7亿元,其中,由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对口帮扶6亿元,部门整合3.6亿元,就是关心支持施甸发展,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合力攻坚“大扶贫”格局的具体表现。

扶贫对象精准,是落实“六个精准”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多次建档立卡“回头看”,对贫困对象认真进行核实,并剔除不精准贫困对象1879户5815人,新纳入3682户13387人。下一步,我市将依托省级扶贫大数据平台,扎实推进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确保贫困人口客观真实,确保贫困群众真正从脱贫攻坚中受益。

衷心地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我市扶贫开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