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光委员,段绍丽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施甸一中迁建融资的建议》(第127号),已交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组织办理的基本情况
(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听取汇报。
根据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交办会议精神,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党委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题听取了2020年由本单位主办和协办的共7件建议提案有关情况汇报,党委书记、行长罗本祥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规范程序按时办结,争取代表委员满意。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建议提案所涉及的工作内容,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部门职能职责,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成立了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小组,由党委委员、副行长张雪莲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科、征信管理科、调查统计科、金融稳定科主要负责同志组成。6件主办件和1件协办件办理工作均由货币信贷管理科牵头落实,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项目情况。
委托人民银行施甸县支行对施甸一中迁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县人行通过走访县住建局、教体局和施甸一中项目现场,于6月30日向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报送了调查情况报告,较全面地反映了施甸一中迁建项目进展情况、目前现状及困难问题。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分别从县、市两个层面协调金融机构给予支持。
(一)协调施甸县级金融机构给予支持。
委托人民银行施甸县支行协助办理第127号提案,协调施甸县内金融机构给予施甸一中迁建项目融资支持。7月24日,施甸县人行收集完成各金融机构的回复意见,并报送人行保山市中心支行。
(二)协调保山市级金融机构给予支持。
7月22日,市人民银行向市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送了《关于协助办理政协提案的通知》,协调市级各银行机构积极协助解决施甸一中迁建融资困难。在7月28日召开的上半年市级金融运行分析会上,市人民银行对该项目的融资工作再次进行了要求和强调。目前,已收到全部市级金融机构的回复意见。
三、办理的初步结果
面商之前,有七家市级银行机构已明确表示暂不能给予该项目支持,原因主要是受本行信贷政策限制、项目资本金不足、不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抵押物、未能出具省级重点高中或示范中学书面材料、经测算项目收益不能覆盖贷款本息等;有一家银行正在组织再次收集资料未研究答复;有一家银行机构表示如政策允许将继续投放该项目剩余授信2.1亿元。面商之后,我们已收到收集资料的银行机构正式答复不能给予该项目支持;同时,我们与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再次进行了沟通,市农发行答复该项目为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因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再继续投放该类项目贷款,非农发行自身原因,所以在政策放宽之前仍不能投放。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将继续关注施甸一中迁建项目建设进展及融资工作情况,力所能及做好协调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