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30/2015-092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利企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5-09-28
  • 文号
  • 保政办发〔2015〕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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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时间安排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3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二)基本原则

1.便捷高效。按照程序简便、办照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准入。

2.规范统一。按照优化、整合、一体化的要求,科学制定登记流程,实行统一的登记程序,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

3.统筹推进。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三)时间安排

从2015年9月29日起,全市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为保证新老证照有效衔接,设置过渡期2年,到2017年12月31日止。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已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二、基本要求

(一)统一申请条件和文书规范

以方便企业办事、简化登记手续、降低行政成本为出发点,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内容和不重复提交登记材料的原则,依法梳理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实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记”申请,并在“一窗受理”窗口公示申请条件和示范文本。

(二)规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

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整合优化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示、发照等程序,缩短登记审批时限。“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企业申请并审核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简明易懂的登记办事指南,明确企业设立(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

(三)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方式

适应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推进“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模式,方便申请人办理。坚持公开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坚持条件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要及时公开登记企业的基础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和社会监督,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四)建立跨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机制

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改造升级各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间广泛共享和有效应用。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最终实现网上办理。

(五)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应用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全市各部门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要建立“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领导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为顺利实施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要加强跟踪了解和检查指导,加大统筹和督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协同推进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各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过渡期相衔接,变更换证不能收费。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参考样式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