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9_D/2015-061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06-04-25
  • 文号
  • 保政发〔200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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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特别是食品和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对于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保山、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程。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政府的职能开始更多地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完善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形成上下协调、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是我市医药产业和食品生产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医药和绿色无公害食品是我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产业之一。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要在政府宏观指导下,通过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规范管理、完善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价体系,为我市医药产业和食品生产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依法监管、执法统一、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形成监管体系健全、监测技术先进、人才结构合理、管理运作规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保证全市人民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保障城市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促进生物资源保护开发和产业发展,做到规范监管和强化帮促并重,实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原则。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应该全市统筹考虑、统一规划,突出解决重点和关键问题,确保监管工作的良性发展。

——强化监管和加快发展相结合原则。既要强化监管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和市场规范有序,又要切实加强帮促工作,加快食品药品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依法行政和按经济规律办事原则。监管工作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要遵循经济规律,把监管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六)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药品行政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地保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优势的食品和医药产业,使食品和医药产业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初步建立食品药品风险预警和突发重大事故处置机制,保持食品药品相关安全信息的畅通和协调一致,确保社会稳定。

三、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七)强化政府监管,加强企业自律,推动社会监督。坚持和完善科学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形成日常管理、专项整治与联合整治相结合,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互促进的监管机制,着重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信息畅通、执法统一、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的监督管理体系。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和信息体系建设,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监测信息等信息库,实行分类监管,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管。

(八)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水平、业务素质、法律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的现代化和规范化,积极选派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学习培训,掌握先进的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优化人员配置,逐步使专业人员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九)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基础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增加食品药品执法经费,用于改善执法装备、检验监测、监督抽验、人才培养和宣传工作;不断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多渠道解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办公用房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支持,切实帮助解决基本建设用地或建设用地资金。

四、健全和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可控

(十)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建设。加快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异地重建的步伐,增加装备投入,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技术水平。优化配置食品检验的技术装备资源,不断提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综合检验能力,加快药品快速检测设备的配备,依靠先进技术手段和装备提升监控水平。加大食品、保健食品的监督和检验力度,充分发挥农业、畜牧、质监、卫生、粮食等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依托各自优势开展相关项目的检验检测,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信息共享。

(十一)加大抽验力度。扩大药品抽验覆盖面,提高药品靶向抽验不合格率。逐步开展食品、药品的评价性抽验,对食品、药品质量进行随机抽验,提供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质量信息。

(十二)建设统一、高效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市药滥用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覆盖面达100%,加强上市后药品的安全性再评价,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为药品产、供、用单位及公众提供药品安全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五、完善食品药品流通体系,确保食品药品市场规范有序

(十三)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和供应网络建设。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两网”建设纳入政府的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资金、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新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机制,逐步建立起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为主,以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为辅,专兼结合的覆盖县区、乡(镇)、村的农村药品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到位。

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支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发展和延伸。鼓励多元化流通主体向农村拓展供药途径。通过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净化农村药品来源。延伸到乡(镇)、村的药品连锁企业可按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乡(镇)、村的单体零售药店可按小额纳税人缴纳固定税,到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乡(镇)、村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可享受扶贫信贷资金的有关优惠政策。树立“两网”服务“新农合”的思想,将“两网”建设与“新农合”建设结合起来,相关部门要在农村零售药店中确定医保定点药店和新农村定点药店。

建立农村食品流通网。在全市每个行政村现有的各类小商店中,按照统一标准、模式和要求,通过自愿、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家将其改造成“放心店”,并实行动态管理,以带动农村其他商店规范经营。积极引导、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统一配送或供应食品。

(十四)建立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建立药品监管激励机制和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对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对在研究、创制新药,保护药材资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五)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努力构建高效协调的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网络。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城乡联网、整体联动的原则,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对监督信息流、供应信息流实行有效监控;建成电子监管系统,加快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实现监管信息交流和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力争在今后5年内建设一个设施完备、应用安全的综合信息网络,基本实现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的科学化、信息化、网络化。

六、理顺体制,强化监管

(十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实行各级政府首长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上下齐动,层层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做好全市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工作。全市所有乡镇要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设在乡(镇)政府办公室。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设1至2名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员,及时上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十七)健全制度,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建立。各级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内部也要建立监管责任制,划定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形势分析、安全事故督办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督查等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形成与食品安全新形势相适应的监管新机制。

(十八)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围绕食品药品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照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顿活动,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认真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切实纠正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等不正之风。要把儿童和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

(十九)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对人民群众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和恶性事故,严厉打击不法之徒,千方百计杜绝重大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注意揭露和查处大案要案和恶性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营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保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充分运用监管手段,促进全市食品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十)加强对医药产业的引导和扶持。做好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制定重点中药材质量标准,提升特色资源质量技术水平,强化保护医药知识产权工作。巩固GMP、GSP认证成果,积极推行GAP等系列标准,全面提升我市医药产业整体素质和实力。支持、鼓励和帮助企业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制药工艺,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鼓励和支持新药的研究开发,拓宽新药知识产权成果商品化途径,推动新药成果产业化。

(二十一)加强对食品行业的规范和支持。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积极推动建立食品行业生产、技术、市场销售及产业政策信息网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良好生产质量规范(GMP)和建立以危害分析关键控制(HACCP)技术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提高企业自身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宣传、保护和扶持力度。开发培育保健食品、生物食品,重点发展具有保山特色和优势的产品。建立现代营销和物流体系,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充分竞争和优化配置,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为重点,推动建立现代营销体系,培育一批有实力的食品现代物流企业,推进产业的发展。

(二十二)推进食品药品诚信制度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快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强化企业经营信用监督,增强企业履约意识,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失信行为,降低社会交易成本,逐步形成政府推动、企业自觉、社会参与的良好诚信氛围。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企业信用警示制、公示制,以点带面,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全面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二十三)实施“引进来、走出去”的对外开放战略。继续全方位、宽领域、多层地扩大开放,支持国内外战略合作者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参与食品、医药行业整合、市场开拓、新产品研发,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医药行业的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与协调,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拓展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合作,不断增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

八、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二十四)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整治工作,并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二十五)各司其职,狠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做好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使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相互衔接配套,共同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