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16号)精神,为加快发展保山现代职业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保山紧密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围绕主动服务和积极融入国家、省发展战略,发展壮大“七大产业”,打造“五大园区”“五大文化品牌”“三张旅游名片”,着力建设“五基地一中心”,持续保持经济两位数以上增长,争当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打造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的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保山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调整优化布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建立起具有保山特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结构规模合理、产教深度融合、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内外发展环境优良、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辐射滇西、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职教中心。
突出“四个围绕”和把握“五个结合”,即:围绕产业需求构建职教体系、围绕企业需求构建职教专业、围绕职业需求构建教学内容、围绕就业需求构建办学方式;政企结合、产教结合、学用结合、就创结合、长短结合。
加快建设保山职业教育园区、腾冲职业教育园区、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腾冲珠宝学院和保山技师学院,支持保山学院、保山开放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院校转型发展,积极申报轻纺与服装学院、电子信息技术学院、生物制药学院等特色学院。加强各县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努力培育和建设一批能紧贴产业发展需求和对外辐射的特色专业。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调整、优化、新增一批专业,加强专业示范性、规范化建设。重点建设好轻纺服装、电子信息、电子商务、旅游、汽修、计算机、烹饪、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水电管理、畜牧兽医、现代农艺技术、农业机械使用维护、农产品保鲜加工、酒店服务管理、电工、市场营销、物流等20个骨干专业,并根据市场需求每年新增3个—5个地方特色专业。
重点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条件,教师学历专业结构、师生比、“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等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建成国家级改革示范学校3所、国家级重点学校3所。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4.5万人。产业从业人员每年培训达25万人次。力争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占地面积达33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达20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达2500元,完成4个市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2个具有公共性和开放性的实训基地建设。争取培养“云岭教学名师”5名,中等职业学校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引入的专业教师比例达2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60%以上,兼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20%左右。实施教师全员培训,使教师师德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扩大规模,提升中高职办学能力。把提高能力作为办学目标,努力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本科职业教育,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方式。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鼓励支持保山学院、保山开放学院等学校逐步向应用技术型院校转型,促进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特色办学,办好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腾冲珠宝学院和保山技师学院。推进职教园区和县级职中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重点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采用第一年在县级职中、第二年在市职教园区或省属职业院校和省外联办学校、第三年在校外顶岗实习的“1+1+1”模式培养学生。在有条件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
(四)拓宽范围,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服务。对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一年制中等职业教育。面向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重视培养军地两用人才。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五)优化协调,促进双向有机衔接。围绕人才培养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做好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衔接,开展多种形式继续教育。统筹经济社会与职业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公办职业教育与民办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教育结构双向衔接。
(六)提高能力,增强服务社会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将推动职业教育全面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全过程,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等实现有机融合,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保障民生、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和构建合理教育结构的能力。
(七)全员聘用,落实校长任职标准。坚持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度。落实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推进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坚持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职业院校作为独立法人,是市场主体之一,享有办学自主权,要深入研究市场需求,回应社会关切,注重人才培养培训质量,提高服务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探索和建立符合职业学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
三、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八)明确原则,整合部门管理职能。完善和明确“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原则。各县(市、区)、各园区要发挥保基本、促公平的作用,利用税收金融、财政转移支付等杠杆,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优化整合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对职业教育的管理职能,运用政策引导、信息服务、督导评估等手段,对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标准进行管理和监督。
(九)扩大自主,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发展、抓就业、抓民生、抓产业竞争力的思想,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职业教育活力。扩大学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招聘、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动职业学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学校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机制。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推动职业学校面向市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
(十)跟踪服务,引导企业凝心聚力。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及员工的跟踪服务工作,指导企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履行合同条款;引导企业根据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意见,及时调整职工工资,适时提高工资待遇,增强企业用工吸引力;建立服务劳动者的“绿色通道”,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企业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切实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引导企业从内部管理入手,营造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良好企业文化氛围,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强园区、企业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工作生活环境,满足园区、企业人员生产生活需求,回报企业职工。
四、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机制
(十一)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调节规律。发挥政府作用,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长效机制,加强发展规划制定,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强化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实现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市场需求优化调节职业教育工作重点和办学原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激发职业学校发展活力,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
(十二)发挥作用,支持企业有效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可以利用自身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与企业等社会力量进行多种形式合作办学,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举办职业教育。推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联动,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制定多方参与的支持政策,推动政府、学校、行业组织、企业联动,促进技术技能积累和创新。学校教师和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
(十三)产教融合,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搭建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推进的校企合作平台,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专业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十四)政策引导,发挥办学主体作用。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通过法制建设、政策引导、考核评价等多种途径,进一步落实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等责任。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有大中型企业支持职业教育列入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参照组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督。行业组织要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参与指导教育教学等职责,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完善行业与职业教育对话制度,建立2个左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发展。
五、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十五)强化制度,推进改革发展。强化考试招生制度,合并招生专业大类,增加考生的专业选择自由度。逐步并适当加大职业技能考核比重,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五年一贯制、单考单招、“三校生”考试和“3+4”(中职升本科)、“专升本”等考试招生办法。建立技术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考试招生办法,逐步扩大招收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技能人才的比例。争取逐步扩大专升本招生计划比例,开展注册入学试点工作。配合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实施好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改革,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服务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需求。
(十六)统筹协调,推进开放发展。加大对边境区域职业教育的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形成一批具有传承和创新保山民族文化艺术和民间工艺特色鲜明的又能面向境外服务的示范专业、对接合作需求紧密的骨干专业和长线专业群。切实推进与北京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北京市商业学校)等集团(学校)的合作。选择部分优势专业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办学,培养境内外最为急需的应用型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探索空间,推动职业教育向集团化国际化迈进。争取将腾冲职教园区建设成为省级30个中、高职相衔接,集学生培养、职工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职业教育集团之一,并且进入重点建设行列。探索支持市内职业院校采取多种形式与国外优质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培养人才、合作开发课程、教师和学生互派、学分和学历互认等工作。探索国外办学,培养复合型、复语型南亚、东南亚语种人才。
(十七)转变观念,推进创新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培训教育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学校和公办职业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教育、财政、土地、招生、培训、就业等相关政策。公办和民办职业学校都要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研究教育培训市场规律。深入行业企业,系统分析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对岗位能力提出新的要求,以及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加强校内资源统筹、整合力度。学习借鉴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运行模式,推进学校管理创新、教学创新,不断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增强服务能力。
(十八)确保急需,推进服务发展。支持和确保企业用工需求。各县(市、区)、各园区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开展人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台账,掌握群众就业需求,摸清劳动力底数。加强与用工企业的对接,及时了解招工信息,切实加大对企业用工需求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各类招聘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工业信息化、科技、农业、林业、旅游、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指导培训机构与企业加强合作,合理设置培训工种,采取岗前培训、订单定向培训、顶岗实习等方式,实现企业用工与技能人才培训无缝对接,做到培训一批推荐上岗一批、签订合同一批。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招工网络,方便求职者获取招工信息。要做好村(社区)未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村级组织要明确人员专门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信息收集和推荐到园区企业就业工作;要做好农转城人员就业工作,积极组织农转城人员到园区企业工作;要积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工作,引导鼓励返乡人员到园区企业工作;职业学校要本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园区企业所需技术工人和技能人才,积极引导学生在本地企业就业;要引导未就业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积极报名到园区企业就业。同时,引导企业建立激励机制,发挥好现有员工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员工回乡招工;依托社会劳务服务机构等,组织社会力量落实招工任务,拓宽招工途径。
(十九)打造品牌,推进特色发展。牢牢把握整合资源、调整结构、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把促进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提高就业质量作为办学标准,把本地本区域产业发展的重点和特点作为职业教育的重点和特点,找到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引导职业教育围绕市场需求办学校,根据产业发展设置对应专业,按照岗位要求开展教学,抓实“三名”工程(名专业工程方面,把轻纺服装、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旅游服务、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现代物流等10个特色专业作为重点专业建设;名师资工程方面,引进培养“云岭教学名师”5名、市级名师20名、“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到60%以上;名技工工程方面,打造以品端、技精、体健为内涵的“保山技工”品牌),打造职教特色品牌,
(二十)精准对接,推进合作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统筹、分类指导、服务需求、就业导向要求,在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联合、特色办学、系统培养、多样成才的办学路子中加强对接。7所中职学校要与区域发展形成共生共荣的合作关系。建立政府部门联系职业学校工作制度,在要素保障、配套设施、办学环境、学生创业创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在资源共享、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员工培训等领域要全方位结合,实现校企一体化发展。在专业建设上,注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在学校内部管理上,凸显人品好、技能好、就业好的“三好”目标。在学生培养上,加强校门对接厂门、校长对接厂长、教师对接技师、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实训对接就业的“六个对接”,努力建立与地方区域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相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体系。要实施产教融合,实现育人与用人“零距离”、毕业与上岗“零过渡”。按照坚持产业错位发展、县(市、区)和园区差别化布局的发展思路,建立专业设置的动态机制,力争让优质专业对接重点产业、覆盖新兴行业。保山中专学校重点在轻纺服装、大数据、高新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开设专业;施甸县职校重点在电子电器应用、旅游服务、电子商务、畜牧兽医和家政服务开设专业;腾冲县两所职校重点在旅游服务、轻纺服装、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制药、珠宝玉石加工和对外贸易开设专业;龙陵县职校重点在石斛加工、黄龙玉加工、电子商务、水利水电、冶炼和工程机械开设专业;昌宁县职校重点在电子商务、特色农产品加工、计算机应用和现代物流开设专业。要推进学校与工厂、教室与车间、教师与技师、学生与学徒、理论与实践、作品与产品、招生与招工、育人与增收等“八大融合”,实现学校与企业大互动、专业与产业共发展。
六、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二十一)齐头并进,实施多种培养形式。按照“贴近行业、围绕专业、面向职业、服务就业”的原则,做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和继续学习能力的培养。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做到齐头并进,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实训制度和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实行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市级每年组织1次技能竞赛。
(二十二)打通渠道,创新系统培养途径。建立职业教育系统化和终身一体化培养理念,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教育贯彻职业学校学生培养全过程。争取打通职业教育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把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落实到多样化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过程、课程教材创新过程、实习实训过程、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培养过程,搭建人人皆可成才的“立交桥”。
(二十三)围绕农民,大力培训操作技能。要大力推进职教扶贫,坚持“立足扶贫、着眼致富、对接产业、服务市场”,促进职业教育和扶贫开发攻坚融合,增强职业教育主动对接经济、回报社会的能力,让贫困家庭实现“职校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瞄准扶贫对象,聚焦重点人群,以就业、创业、增收效果为标准,部门联动,整合资源,构建“大培训”格局,重点实施农村贫困学子助学行动、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能人培养”行动、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行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行动等四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实现职教培训与就业创业无缝对接,逐步消除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有效增加贫困户工资收入。职业学校在大力做好全日制办学的同时,紧密联系县域经济实际,贴近产业办专业,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办学、各种培训和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等工作。每年组织3000人以上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实施“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围绕水长工业园区和保山工贸园区等用工需求,学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旅游、扶贫、科技等部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主动搭建深度合作有效平台,积极整合多方资源,构建“模式共创、专业共建、资源共享、师资共育”运行模式,让更多农民走入城市,为新型工业化服务;积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完善培养青年农民纳入人才培养计划,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积极实施“再就业培训工程”,加大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操作技能培训,为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职业能力服务。
(二十四)调整优化,加大现场实训比重。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多渠道建设实训基地,把基地建在学校上、建在工厂上、建在产业上,形成“一专业一基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一体、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实现专业特色化、基地标准化、实习公司化,努力实现车间教室合一、学生学徒合一、教师师傅合一、作品产品合一、教学生产合一的“五合一”。要坚持立德树人、知行合一,注重在实践中培养既善动脑、又能动手的职业人才。加大实习实训的比重,学历性教育的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训练要占整个学时的50%左右。强化实习实训环节的评价考核制度改革,培养职业适应能力、综合职业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十五)量身定制,着力促进就业转变。按照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要求,围绕“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深造有基础、发展有空间”的目标,扎实抓好多层次、多渠道、多门类的培训,促进就业方式的转变。采取“专业+企业”模式,促进就业从“松散式”向“订单式”转变。主动寻找校企双方合作的契入点、合拍点,与企业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并根据企业的需求,及时调整办学方向,积极探索“校中企”“企中校”和“1+1+2”“1+2”以及将学生送往市外、省外相关企业进行培训等办学模式,为企业“量身定制”人才。采取“技术+农民”模式,促进就业从“体力型”向“智力型”转变。采取办班培训与上门服务相结合、技术咨询与操作讲座相结合、典型引路与面上推广相结合等方式,突出轻纺、制鞋、电子商务、电子信息、石材加工、石斛、核桃、蚕桑、果蔬和畜禽养殖等实用技术,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现代农民的技术培训,培养一大批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能创业的实用技术人才和乡土人才。采取“典型+引导”模式,促进就业从“打工潮”向“创业潮”转变。帮助学生了解国家政策,转变择业观念,掌握择业技巧,让学生的择业愿望与社会需求相适应,择业方式与市场机制相统一,鼓励和引导学生“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
七、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
(二十六)健全体系,衔接专业标准课程。职业学校要引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核心技术标准,不断完善专业标准和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建立专业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逐步实现专业设置、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每年遴选3所学校3个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前景好的专业,争取省级重点扶持建设;每年遴选2所学校3个专业进行综合改革提升,支持3个左右与产业对接紧密专业重点发展。同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将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教育贯穿始终。
(二十七)严格标准,提升师资队伍素质。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要比照普通高中调整、核定并落实。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工作。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制度。开展师资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特聘教师”计划和“云岭教学名师”的遴选、培养和认定工作。落实专、兼职教师相关优惠政策,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每年吸纳300名左右社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到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和交流制度。落实校长、教师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和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每年重点培训专业教师200人。加强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二十八)资源共享,加快数字信息建设。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教学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和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实现教学手段科技化、教育传播信息化、教学方式现代化。积极配合保山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快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实现招生、学籍、助学金等管理系统统一。全市职业学校基本建成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三通”工程。
(二十九)突出能力,完善质量评价制度。建立职业学校教学水平与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将社会需求、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就业质量、社会服务等作为职业教育质量评估的主要内容。转变学生评价机制,坚持能力导向,突出对学生学习过程和实践能力提升的考核。健全学校、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第三方评价制度,分层次、分类型开展教学能力水平评估。要积极探索将非学历继续教育人数折算成全日制学历教育人数的办法,把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规模、成效作为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评价、教育督导和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八、提升职业教育保障水平
(三十)纳入预算,给予经费投入政策。各县(市、区)、各园区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将职业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依法制定并落实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建立财政投入动态调整机制,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新增财政教育支出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提高财政职业教育支出占财政教育支出的比重。市级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设施设备、骨干专业建设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三十一)加大力度,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学校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信贷投放力度。金融机构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各县(市、区)、各园区要加大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创业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市场需求大、机制灵活、效益突出的实训基地建设提供融资服务。
(三十二)依法履行,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因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所发生的并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依法予以税前扣除和加计扣除。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依法收取企业应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对职业学校服务于企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服务性收入,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和实行所得税减免征收。
(三十三)多元帮扶,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规范高效的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全面实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制度,逐步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生活资助“两个全覆盖”。各县(市、区)、各园区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力度。健全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推进和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三十四)就业准入,健全用人保障政策。各县(市、区)、各园区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完善职业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办法,结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企业提高技术技能人才收入水平。鼓励企业建立高技术技能人才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五)纳入绩效,履行政府应有责任。各县(市、区)、各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责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做好保山职教园区、腾冲职教园区和各中高职学校的规划布局和建设,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2016年起,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发展职业教育工作督查和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
(三十六)分解落实,强化领导小组作用。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科技、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审计、体育、扶贫、行业组织和企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并分解落实全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各项工作。各县(市、区)、各园区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工作会议,分专题研究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探索解决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和分解落实方案。
(三十七)监测分析,加强质量督导评估。各县(市、区)、各园区教育督导机构要将现代职业教育工作质量纳入督导范围,建立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质量监测报告制度。完善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构建全方位、科学化、信息化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要围绕职业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普职比例、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保障、发展水平与特色建设等方面,加强对政府、园区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要建立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十八)形成声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多样化人才观念,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行行出状元”的浓厚氛围,倡导尊重职业人才的价值观,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加大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宣传支持力度。研究完善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在一线建功立业的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激发全社会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
附件:保山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
安排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保山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部门 |
时间进度 |
1 |
加快推进保山、腾冲职业教育园区和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腾冲珠宝学院建设。积极申报轻纺与服装学院、电子信息技术学院、生物制药学院等特色学院。 |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环保局、工业信息化委,隆阳区人民政府、腾冲县人民政府,保山学院、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
通过上级审批持续实施 |
2 |
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0.85:1)。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均达到25万人次(隆阳区7万人次,腾冲县6万人次,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各4万人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持续实施 |
3 |
重点建设中等职业学校3所,2个具有公共性、服务性和开放性的实习实训基地。 |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
持续实施 |
4 |
对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一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强化技能培养。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进保山与北京现代服务业集团(北京市商业学校)等合作。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
持续实施 |
5 |
结合教育扶贫开发,每年组织3000人以上的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实施“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扶贫办、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委、工会、团市委、妇联 |
持续实施 |
5 |
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发挥政府保基本、促公平的作用,运用政策引导、信息服务、督导评估等手段,对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标准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
持续实施 |
6 |
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行业协会 |
持续实施 |
7 |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五年一贯制、单考单招、“三校生”考试和“3+4”(中职升本科)、“专升本”等考试招生办法。建立技术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考试招生办法,逐步扩大招收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技能人才的比例。逐步扩大专升本招生计划比例。开展注册入学试点工作。 |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15年开始配合省级持续实施 |
8 |
推进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持续实施 |
9 |
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鼓励政策,落实社会力量办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2015年开始配合省级持续实施 |
10 |
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行业组织履行发布行业人才需求、参与指导教学等职责,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完善行业与职业教育对话制度,建立2个左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行业协会 |
持续实施 |
11 |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职业技能和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学生才艺展示活动和每年举办一次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活动。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
市教育局、民宗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
持续实施 |
12 |
实施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几个紧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好的专业,整体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 |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委、农业局、民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持续实施 |
13 |
整体建成国家级示范校3所、国家级重点学校3所。每年对1所职业学校2至3个专业进行综合改革。支持3个左右与产业对接紧密专业重点发展。 |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有关行业协会 |
持续实施 |
14 |
开展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特岗教师”计划、“云岭教学名师”计划、“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计划,引进培养“云岭教学名师”5名、市级名师20名,“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到60%。每年培训教师200名、吸纳300名高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教师学历、专业结构、师生比等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保山中等专业学校,有关行业协会, |
持续实施 |
15 |
比照普通高中学校,落实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国家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工作。 |
市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
2015年开始配合省级持续实施 |
16 |
争取将腾冲职教园区建设成为省级30个示范性职教集团之一,形成产教联盟共同体。 |
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委、科技局、扶贫办,腾冲市人民政府,有关行业协会 |
持续实施 |
17 |
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实现职业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等“三通”和数字资源基本共建共享全覆盖。 |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协会 |
持续实施 |
18 |
建立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评估体系,推进评价模式改革,健全第三方评价制度。 |
市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行业协会 |
2015年开始持续实施 |
19 |
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将职业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市级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设施设备、实训实作、骨干专业建设等。县级以上政府、园区要建立职业教育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 |
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2016年开始持续实施 |
20 |
从2016年起,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 |
市财政局 |
2016年开始配合省级持续实施 |
21 |
完善财政贴息贷款政策,建立健全民办职业学校融资机制。加大毕业生就业创业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制度和实习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为实训基地建设提供融资服务。 |
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 |
持续实施 |
22 |
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落实捐赠、出资办学、技术服务等优惠政策。 |
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持续实施 |
23 |
进一步落实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逐步实现国家助学金全覆盖。健全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体系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
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持续实施 |
25 |
创建平等就业环境,消除职业教育就业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持续实施 |
26 |
切实承担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责任,将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协调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完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行业组织和企业有关人员充实到领导小组机构中。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
持续实施 |
27 |
建立现代职业教育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建立职业教育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质量监测报告制度、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评估工作。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
2015年开始持续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