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至永昌传媒中心办公和窗口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搬迁
市政务服务中心将于近期由兰城路130号(数码港4楼)搬迁至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开展服务。
二、窗口设置
市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35个单位,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31个独立窗口、1个综合窗口、2个服务超市。
(一)集中办事窗口。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市就业中心、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市国税办事大厅成建制进驻,集中办事。
(二)独立窗口。设置31个独立窗口,分别是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人防办、市移民开发局、市地震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档案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窗口。
(三)综合窗口。设置1个综合窗口,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4个单位组成。综合窗口每月由2个单位同时值班,实行部门轮流值班、交办或代办制度。
(四)服务超市。设置1个中介服务超市,涉及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等中介服务机构(含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分别按照网络入驻、挂牌入驻、实体入驻的方式进驻中介服务超市集中开展中介服务。设置1个公共服务超市,涉及民生事业的水、电、气、电视、通信、交通(公交、客运)等行业服务进驻公共服务超市,集中开展便民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窗口单位做好中心窗口搬迁的准备工作,待正式搬迁通知下达窗口后,及时搬迁至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开展服务。
(二)各窗口单位要选派政治纪律严、服务态度好,业务能
力强的同志进驻中心。进驻中心人员进驻时间最短为1年,期间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调整的,须按《保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各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必须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内部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应全部进驻中心办理,严禁“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
(四)各单位中心窗口常驻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规定统一组织考核,优秀名额不占原单位指标,考核结果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书面形式反馈进驻人员所属单位,按隶属关系报考核主管部门审批。
(五)所有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须服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管理,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派驻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协助管理。
联系人:方勇(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2239000。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