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5356612-1-/2019-062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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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滇沪合作交流经费)

附件2-2

保山市招商合作局(现保山市投资促进局)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滇沪合作交流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1年保山被上海纳为重点经济合作区域以来,上海一直是我市重点招商地区,近年来,沪保双方围绕保山、上海两地经贸交流重点,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互访交流和经贸活动愈加频繁,经贸活动全面深化。2018年保山市财政拨付我局滇沪合作交流经费50万元,统筹用于赴上海开展大型招商引资活动、节会展会招商、赴上海招商引资与上海客商莅保考察接待等工作支出,确保我市与上海的滇沪合作经济交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018年上海在保投资企业14个,累计到位资金23.46亿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2月收到市财政拨入滇沪合作交流经费50万元,用于沪滇合作交流各项工作的开展。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1231日,保山市招商合作局(现保山市投资促进局)滇沪合作交流经费支出50万元,结余0主要用于赴上海参加各类节会及展会支出、赴上海招商引资各项开支、上海客商莅保考察等工作费用支出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保山市招商合作局(现保山市投资促进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保山市招商合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保山市招商合作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共接待上海客商30余批次,300余人次,赴上海拜访客商5批次,70余家企业;参加了赴上海招商推介会以及省、市领导带队赴上海招商等多次大型节会、展会等招商活动。2018年共实施上海企业投资项目14个,到位资金23.46亿元。引进了引进了上海医药集团、上海尔星生物科技、上海申伸强建设有限公司等大企业大集团入驻保山,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作出了积极贡献。支出滇沪合作交流经费5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这些入驻的上海企业主要涉及农业、旅游业、金融业、高新技术等产业等,不仅为我市增加了税收,带动了就业,促使我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推动了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促进保山经济社会的较好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市招商合作局(现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在招商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企业及项目的走访、跟踪、问效、协调沟通等,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真正做到了爱商、亲商、为商、抚商”,为企业营造了较好的投资环境2018上海企业对我局工作0投诉,企业服务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各项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结合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推动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滇沪合作交流工作经费资金扶持力度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

2019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