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30/2015-0527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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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6号)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人事局、监察局、法制局、保密局、新闻办、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单位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为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明确了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也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共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530多名。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对公开信息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利于监督、安全保密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审查、分级负责、责任追究”的办法,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认真执行《保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依托政府网站体系,发挥公开平台作用

2013年我市对全市411个网站进行了整合,把原来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府网站进行整合,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避免了管理多个网站、多条信息重复发布的情况。

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紧紧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准确及时的原则,切实做好市级政府及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目前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的政府网站体系,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

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用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市政府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县区、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以办公室文件或会议通报等形式在全市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进行了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批评,并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市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的同时,也下力抓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个环节。

(一)主动公开范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和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部署,把政府信息分别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大类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编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保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至各自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新的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严格按照审核、发布要求在网站发布或更新。信息公开网站的发布内容涵盖保山概况、政府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发展规划、法规性文件、政府文件、政务信息、政府工作报告、人事任免、四项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执法项目、政府采购等。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市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除利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公告栏、信息岛、手机报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图书馆为群众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安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201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49899条,通过信息查阅点查阅信息290219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

全年分别通过邮件、信函、电话、传真、现场申请等方式,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5条。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都给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三)咨询处理情况

我市政务信息96128查询专线已经覆盖了332个部门,共设立96128专线服务电话341部,有联络员670人。2013年,全市累计应答96128专线电话为1981次,转接1473次,转接成功率为93.14%,用户满意度为98.75%。

网络在线查询216065件,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35310余次,并按规定都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申请费用进行减免或收取成本费。2013年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我市已建立健全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但目前县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开展还存不平衡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改进和加强。目前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渠道是互联网,受上网条件的影响,社会公众对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知晓度不高。在多网站并存,原来的信息公开网站系统不稳定的情况下,2013年我市对全市网站进行整合建设,新网站2月份培训,到11月份才正式投入使用,多数部门的办公人员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数量与往年相比稍有下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知识尚需进一步提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虽然开展了业务培训,但在实际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对哪些政府信息该公开、哪些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把握的不够准确,尤其是保密审查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全面,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1.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和上级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制定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确保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措施来抓,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牢固树立“为群众行政、行政为群众”的观点,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同时要引导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积极参政议政,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对政府信息公开中保密审查实行“谁公开、谁负责”的办法。一是要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二是抓好政府信息产生的源头;三是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强保密审核。四是对是否公开有疑问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请示。对于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沟通。

4.继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议、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建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好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