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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2-2-30/2016-123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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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保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察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6〕67号)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单位累计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68件,其中,市政府收到4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收到14件,市直各部门收到50件。从申请形式划分:当面申请2件,占3%;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2件,占32%;以信函形式申请44件,占65%,无电子邮件和传真申请。从申请类别上划分:城建环保类35件, 民本民生类4件, 劳动人事类6件,三公经费类6,其他类17件,分别占依申请政府信息总量的51% 、6%、9%、9%、2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给申请人政府信息66件,2件按规定不予公开申请人,所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办件全部按要求及时回复给了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给申请人的2个办件主要原因是: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及申请公开信息产生于《条例》施行之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案例,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其中,一件为申请人向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公开隆阳区人民政府2016年第七批城镇建设农用专用及土地征收涉及永昌街道办事处下村居委会征收土地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和使用情况,目前诉讼正在办理中;另一件为申请人向腾冲市人民政府申请公开《对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将县招待所划归旅游局管理的请示>的批复》(腾复〔1990〕6号)文件,因是1990年文件,腾冲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不予公开,目前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人员配置情况

我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承担,各级各部门也明确了具体机构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全市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制度建设、运行程序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责任单位。编制了《保山市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在门户网站提供了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及网上申请系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市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采取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或市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社会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市财政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了市财政年度预算。

四、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不足。一是少数县区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专职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多为兼职人员,且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少数县区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畏难情绪,怕麻烦,怕出现泄密情况。

(二)下一步打算。一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二是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查找和分析足,并通报检查结果,逐步形成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总之,我们将进一步贯彻《条例》和《规定》相关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