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11月1日起草完成《保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初稿后,11月13日书面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意见,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的十条措施》,11月26日经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会研究同意,并修改完善。12月25日再次征求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意见,12月30日征求法审意见,同时,于2024年12月13日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共收到0条修改意见,综上修订完善后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