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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8735799-9-30/2015-0723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5-07-2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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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研究室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保办发〔2014〕51号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一)收支平衡原则:单位收支以量入为出,做到年度收支平衡。

(二)专款专用原则:单位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依法依规原则:单位原始单据真实合法报帐手续完善,帐目规范,报表真实。

二、财务开支审批报帐程序

(一)事前审批

1、单位所有开支,需由经办人员申请,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

2、财务开支审批要坚持专款专用,在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方能审批。

(二)事后报账程序

1、单位开支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报销封面,首先由会计审核原始发票是否规范,支出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证明人签字证明后,才能进行审批。

2、报销单据由会计审核并签字,报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给予报销。每月月末,财务人员将各类单据汇总,报主任进行最终审核。

三、单位支出结算方式

(一)职工在支付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及室领导授权个人办理的零星物品购买支出时,应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一般不再办理现金借款;如遇特殊情况或出差地点不具备使用公务卡条件等,应提前说明情况,经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现金借款及报销手续。

(二)单位大额开支由出纳结算付款,经办人签字证明。出差办公事务支出由出差人员自行用公务卡结算,随行人员签字证明。

四、经费开支

(一)购置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

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应先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附件1)及办公用品购置审批单(附件2)由办公室统一报室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交由办公室根据购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采购手续,按财政相关规定购买及领用。5000元以上的购置费必须经班子研究决定。

(二)接待费的开支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接待前由经办人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后按规定标准接待。接待后凭消费发票、报销餐费时签批过的“公务接待审批单”,再填写“公务接待清单”等作为报销凭证。

(三)差旅费的开支

干部职工出差返回后,须在10日以内严格按照《保山市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出差车旅费报销单”,按审核及签批程序报销。

(四)单位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1、公务用车支出按室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经办人签字后,会计审核,领导签批后给予报销。

2、车辆保险由驾驶员提出意见,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及时办理。

3、车辆维修:车辆维修必须按照财政相关程序办理。500元以下的小修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车辆大修必须由修理厂做出预算,报室领导研究批准。

(五)单位其他开支

1、单位正常支出水电费、邮电费等由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领导签批后给予报销。

2、本单位干部职工因病住院,按规定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慰问金或慰问品,并组织有关人员探视慰问。

3、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慰问。

4、单位职工义务献血,单位按排营养补助金,并休假1周。

五、财务预决算和财务公开

年度经费预算计划要严格按财务制度、课题费用计划、工作任务进行编制,经审定后上报;年终财务决算由财会人员编制报告,经主任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并按财政相关要求定期按指定的方式和范围公开。

六、有关要求

(一)单位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做到防患未然。

(二)财会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工作要认真细致,做到记帐、算帐、报帐等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数字准确、帐目清楚。要坚持日清月结,每月将资金运行情况向主要领导及分管财务领导作出汇报。对财务专用印鉴及支票、票据要分别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