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2-5/20240320-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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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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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为便于更好理解《保山市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切实抓好落实,现将《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与过程

2023年11月21日云南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云南省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市商务局牵头,分别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讨论研究有关政策措施,结合省实施意见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保山市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二、涉及范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的工作要求,立足地方资源优势,积极打造保山市消费中心城市,进一步助力全市实现消费提质升级。

三、目标任务

支持各县(市、区)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创新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活力,支持腾冲市立足自身优势培育建设消费场景独特、边境贸易活跃的口岸特色消费城市,赋予城市新功能定位,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联动互促的消费中心城市发展布局。力争通过3年(2023—2025年)的培育建设,保山市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凸显,消费规模更大、消费环境更优、国际化水平更高、市场集聚力更强,让消费中心城市成为扩大引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新载体和新引擎。

四、《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包含加速集聚消费资源、构建城市智慧商圈、培育新型时尚业态、繁荣夜间消费市场、营造浓郁消费氛围、持续优化消费环境6个方面主要内容。具体制定了打造经营主体集聚地、优化提升商品供给、培育和发展服务消费、建设多样化商圈、改造升级步行街、整合提升智慧服务场景、推动商旅文体业态融合、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大力发展跨境消费、扩大绿色消费、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做强消费节庆活动品牌、拓展多元化展销渠道、扩大城市营销推广、优化城市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便利度、推进放心消费建设1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五、注意事项

腾冲市按照城市发展定位和发展实际,突出“口岸”、“特色”、“消费”等核心要素,编制了《腾冲市口岸特色消费城市培育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助力腾冲市提升消费集聚力和外来消费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