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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563104D-/2021-0903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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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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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开展制播机构行业检查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开展制播机构行业检查

 

日前,市广播电视局组织人员对全市5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3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就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套数,商业广告播出经营、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等情况进行了抽查

通过检查,绝大多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广电总局有关政策规范,严格按照持有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载明的相关内容开办节目。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制作的各类广告、节目等未发现违规行为。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台账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证照不齐全等情况。如:商业广告台账资料和公益广告的台账资料未分类建档,未分类保管,未按时上报公益广告播出情况;部分公益广告只在入库时进行了审核,播前审核未落实;部分播出机构的商业广告承接主要由下属企业来完成,这些企业虽然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但均未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部分已现场要求整改,其他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及制作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广播电视广告经营、审查、播出的检查,强化公益广告的制作播出,规范频率频道的使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