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563104D/2023111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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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2023年以来,市广电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坚持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注重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与行业管理服务紧密结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制定发布了《保山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内部制度,探索建立了《保山市广播电视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强化程序约束,进一步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2023年我局制定下发各类政策文件10件,不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堡垒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情况。
(四)宣传培训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参加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会议1次,利用周一例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学习2次,并邀请市政府发文科相关专家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五)人员配置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统筹有利资源。一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利用公职律师联聘联用机制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有效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认真组织开展了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三是根据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能职责,及时调整充实内部审查工作力量,加强内部审查人员教育培训。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未能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关键所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还没有真正转变到法治轨道上来,部分科室对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不够重视。
二是行业法律法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比较滞后,无法适应复杂的行政管理活动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下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紧紧结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深入学习和落实力度,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为各类广播电视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改善贡献广电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