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保政研党组字〔2016〕8号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关于余兴梅同志任职试用期满按期转正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2016年8月29日研究决定:余兴梅同志经济研究科科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称职,同意按期转正,任职时间自2015年7月30日起计算。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2016年8月29日
抄送: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2016年8月29日(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