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2-5-/2019-1014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权责清单
  • 发布日期
  • 2019-10-1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新增拍卖企业设立审批

(一)承诺清单

1.受理范围

在保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拍卖经营活动单位的资格审批。

2. 审批条件

(1)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从2018年11月10日起,按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不再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或租赁合同);

(3)有1名以上专职拍卖师,拍卖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符合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

(5)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章程和拍卖业务规则;

(6)业务范围包括文物拍卖的,应有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金,有五名以上文物专业人员。

3. 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登录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网址:http://emanage.mofcom.gov.cn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4. 咨询地点

咨询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锦溪路65号保山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电话:0875—3037533、3037582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幢三

层B区综合窗口

电话:0875—2236869

5. 承诺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6. 审批收费

不收费。

7. 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8. 证书领取方式

直接领取:凭保山市商务局批准设立文件到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领取

(二)办事流程示意图

登录:云南省成品油网上审批监管平台申报

(三)新增拍卖企业设立审批要件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