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21年1月起和中共保山市委统战部合属办公,该内容包含市委统战部相关内容。)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保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履行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职能,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保山市委编委会审议出台三定方案设置的,按有关规定此部分内容不宜公开。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以宣传贯彻《条例》为遵循,着力强化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二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着力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三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四是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引领,着力抓好宗教工作。五是以参政党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六是以搭建平台为载体,着力抓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七是以“两个健康”为主题,着力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八是以联谊交流为纽带,着力抓好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九是以守正创新为目标,着力抓好统战系统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责任,把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与统战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77,197.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7,197.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87,367.06元,增长42.58%,主要原因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和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从2021年开始合署办公,将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财务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财务一并管理,所以收入变动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996,778.93元。其中:基本支出8,424,298.97元,占总支出的70.22%;项目支出3,572,479.96元,占总支出的29.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94,601.56元,增长46.26%,主要原因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和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从2021年开始合署办公,将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财务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财务一并管理,所以支出变动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24,298.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5,348.73元,增长23.09%,主要原因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和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从2021年开始合署办公,将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财务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财务一并管理,所以机构运转日常支出变动较大。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85,428.04元,占基本支出的8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8,870.93元,占基本支出的14.71%。人均26,931.9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72,479.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9,252.83元,增长107.31%,主要原因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和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从2021年开始合署办公,将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财务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财务一并管理,所以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变动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对下转移支付工作经费53,000.00元,主要用于节日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二是市级民主党派社会调研经费70,109.00元,主要用于市级6家民主党派开展社会调研产生的相关费用;三是统战补助经费157,104.09元,主要用于开展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民族宗教、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及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等12大类工作对象的工作;四是侨务经费47,192.00元,主要用于开展好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五是2021年春节慰问费161,9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春节走访看望各领域统战对象;六是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党外代表人士思想政治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6,778.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94,601.56元,增长46.26%,主要原因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和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从2021年开始合署办公,将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财务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财务一并管理,所以支出变动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55,154.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8%。主要用于民族工作专项163,000.00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606,835.68元,行政运行732,656.20元,行政运行6,455,490.89元,宗教事务1,163,600.00元,华侨事务47,192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786,379.3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2,61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1,32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3,128.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167.0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0,73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28,227.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2,503.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4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2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560,8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60,808.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8,307.00元,完成预算的8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307.00元,完成预算的55.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4,052.43元,增长46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元,下降0.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和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从2021年开始合署办公,将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财务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财务一并管理,公务用车由1辆增加为2辆,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变动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00元,占76.07%;公务接待费支出28,307.00元,占23.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统战民宗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3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3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宗教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台和海外代表人士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8,870.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287.77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和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从2021年开始合署办公,将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财务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财务一并管理,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变动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中的水电费、报刊杂志订阅、印刷费、差旅、邮电、公车运行、公车租用、座机电话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1,369,464.20元,其中,流动资产1,099,564.20元,固定资产924,62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0,183.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0,51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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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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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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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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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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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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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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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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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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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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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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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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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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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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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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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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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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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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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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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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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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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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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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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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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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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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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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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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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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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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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4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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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5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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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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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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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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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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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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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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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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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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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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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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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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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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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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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7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5,2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7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8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