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12月30日以国务院令第724号公布,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依法治欠的制度保证,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顺应了社会各界对根治欠薪的期盼和呼吁。根据省统一部署,为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到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决定分两个阶段,在全市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进工地、进企业、进基层等活动,提供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宣传故事书等宣传资料,以及利用户外广告牌、展板、电子显示屏、建筑围挡、宣传栏(橱窗)等载体刊播、张贴标语和宣传海报等,扩大《条例》知晓度和影响力。
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针对单位工作人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工会干部,以及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劳资、财务、法务等岗位人员的分类专题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系统内、行业内积极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把《条例》纳入行业业务培训范围。
大力开展媒体宣传。新闻媒体加大公益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和网站、公众号、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介,以及点对点发短信等方式,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
结合工作职责宣传。在办公场所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并放置宣传单等资料,将《条例》内容融入日常业务尤其是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进行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和工作指引等,通过梳理工作流程、梳理执法文书、细化执法标准等,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强化宣传《条例》内容,为《条例》实施打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