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脱贫攻坚情况专报
(总报第30期 旬报第12期)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6月2-10日,保山市展开了对全市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采取县 (市、区)自查、市级抽查的方式,主要对贯彻落实上级对易地扶贫搬迁决策部署、搬迁对象精准识别、移民新村规划编制进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及拨付、搬迁对象稳定脱贫举措、典型经验做法等情况进行督查,此次督查做到了全覆盖。客观、真实、准确填报表格,做到有情况、有数据、有问题、有建议,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6月15日晚,龙陵县召开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昌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龙陵县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丁昌吉对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强调,应从6方面花大力气、下硬功夫,再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一是认识提高再提高;二是脱贫目标到村到户具体再具体;三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再精准;四是干部帮扶工作落实再落实;五是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加大再加大;六是群众脱贫意识主体责任强化再强化;七是脱贫责任压实再压实。
◆6月15日,保山市扶贫大数据平台系统录入启动。分别录入了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贫困群众的帮扶情况。做到了瞄准靶向,精准扶贫对象,真正实现精准扶贫。
◆6月15 -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张笑春带领省扶贫办、财政厅、民委、发改委等相关领导一行15人,对我市学习贯彻《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一行通过到隆阳区、施甸县实地检查,听取情况汇报,与农户亲切交谈。了解贫困户的收入、政府对贫困户资金和项目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搬迁点中的比例等情况。保山市副市长丁昌吉就贯彻实施《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作了汇报。
检查组一行对我市的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提出4个结合,一是进一步做好片区扶贫和精准扶贫的结合。二是进一步做好时间进度与项目质量的结合。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的结合。四是进一步做好脱贫与巩固的结合。同时,也提出了6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把全省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学习。二是结合保山实际,加强脱贫攻坚力度,明确目标,努力干劲。三是进一步提高扶贫的精准度,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细化措施,优化制度,跟进后续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整合资金、项目、资源,提高扶贫效率。五是发挥好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采取扶“智”和扶“志”,使贫困户学、懂、用科学,做科技明白人。六是加强扶贫工作的督促和检查,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改进。丁昌吉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表示感谢,并承诺会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好《条例》,会一如既往做到依法扶贫、不漏一个民族、不落一户贫困户
◆6月19日上午,全省脱贫攻坚暨县域经济发展推进会视频会议召开,保山市以及各县(市、区)、部分乡镇设立了分会场,认真组织参加了此次视频会议。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当前脱贫攻坚的重点问题,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脱贫攻坚的主要措施和重要任务。
李纪恒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在会上强调要做到“五抓一促”:一要围绕脱贫抓扶贫。要把好“两不愁、三保障”这个尺子,夯实精准识别贫困人口这个基础,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务求取得实效。二要精准发力抓扶贫。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做到产业对人、人对产业,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促进民生改善,补齐发展短板,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问题。三要完善机制抓扶贫。健全完善资金投入与监管机制、资源整合机制、社会参与机制、退出机制、督察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用好考核“指挥棒”。四要发动群众抓扶贫。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思想和勇气,打破“精神贫困”,调动贫困群众的志气、心气、力气,决不搞大包大揽。五要强化责任抓扶贫。对照任务书、路线图、规划册、时间表,进行项目化、责任化分解,不能满足于当中央精神的“二传手”,而要当落实中央精神的“主攻手”。一促抓好党建促扶贫。推动干部政策向脱贫一线倾斜,不脱贫不摘帽就不换人,工作队要当好脱贫攻坚的“催化剂”、精准扶贫的“输水管”和贫困群众的“助推器”。
报:省扶贫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