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 -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张笑春带领省扶贫办、财政厅、民委、发改委等相关领导一行15人,对我市学习贯彻《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实地检查了瓦渡乡平场子村的片区扶贫、西邑乡永信易地扶贫搬迁点、摆榔乡尖山村安置点、小白龙产业基地、山邑村产业扶贫和壮大集体经济等。
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情况汇报,到农户家实地走访,与农户拉家常。了解贫困户的收入、政府对贫困户资金和项目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搬迁点中的比例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保山市副市长丁昌吉就保山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作了汇报。我市一是及时安排,迅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做到了全覆盖。二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全民扶贫法治意识。三是评议监督,跟踪问效,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加强了资金管理,严防了违纪违规,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贯彻落实好《条例》,做到了依法扶贫、依法制贫。施甸县也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作了汇报。
检查组一行对我市的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提出4个结合,一是进一步做好片区扶贫和精准扶贫的结合。二是进一步做好时间进度与项目质量的结合。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的结合。四是进一步做好脱贫与巩固的结合。同时,也提出了6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把全省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学习。二是结合保山实际,加强脱贫攻坚力度,明确目标,努力干劲。三是进一步提高扶贫的精准度,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细化措施,优化制度,跟进后续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整合资金、项目、资源,提高扶贫效率。五是发挥好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采取扶“智”和扶“志”,使贫困户学、懂、用科学,做科技明白人。六是加强扶贫工作的督促和检查,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改进。
丁昌吉对检查组提出的精准性、可持续性的意见,表示感谢,承诺会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好《条例》,在即将召开的全市扶贫领导小组会议方案中,将建议形成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将一如既往做到依法扶贫、不漏一个民族、不落一户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