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信息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2:4:4模式”化解农民养殖风险
昌宁县鸡飞镇鸡飞村成立了昌宁县山头壮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探索出“党组织带头、贫困户主体、集中化饲养、股份式运营”的山头壮牛利润分配2:4:4养殖模式,有效化解农民养殖风险。
合作社争取项目资金120余万元,村干部入股4万元,流转土地16亩,动员了26户贫困户、10户养殖户加入,成立理事会,建成100头壮牛规模养殖厂,利润的20%,作为集体经济,用于指导、协调合作社规范有效运转。贫困户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主体作用,通过项目扶持,将自己原有的肉牛或扶贫项目支持购买的牛,按照市场价格称重定价,作为股本,将牛托管给专业合作社集中饲养,参与日常监督管理,在自己的牛产出利润时分到40%的分红,也可按照入股时的定价拿回成本或持续循环入股,保证了贫困户项目保值增值。饲养员则统一雇佣,他们可以用技术、草料和劳动力入股,获得利润40%的分红。按照2:4:4的比例计算利润,牛本持续存在下,每户贫困户每年可得到600-800元收入。
目前,合作社社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76%,一期50头壮牛养殖中贫困户则达到了100%。壮牛养殖合作社将扶贫项目资金变为了股本,给了贫困户“造血器官”,实现村集体、贫困户、饲养员、村干部四者利益有机融合,对养殖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化解农民养殖风险,促进经营管理可持续发展。
抄送:省扶贫办,市委办信息科,市政府办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