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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645-5-17_F/2016-1019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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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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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重抓“四个面”快速推进

保山市重抓“四个面”快速推进

易地扶贫搬迁

我市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任务是转移安置3450011.86万人,其中,建档立卡3000010.27万人。目前,全市已启动了186个集中安置点的建设,是2016年计划数128个点的145%,是三年行动计划200个点的93%,已完成投资18.6亿元,年内200个安置点将全部启动建设。在工作推进中,重点抓了四个方面。

合理选址、科学规划。坚持能城不村、能大不小、能平不坡、能多层不独院的原则,采取融入城市、融入集镇、融入中心村和就近就地安置的方式,合理选择安置点。在规划上,坚持依山就势、顺应自然,与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统筹结合。

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主导作用,多渠道宣传、解读各项扶贫政策,引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项目规划、工程建设。把户型选择、竞价谈判等权利交给群众,明确群众为建房主体和还贷主体,建设方式以统规联建为主,让群众自己的家园自己建。

控制价格、确保质量。引导贫困户合理选择户型,通过联建理事会谈判、采取提前集中采购、就地取材、投工投劳等方式,严格控制群众建房成本。昌宁县属7度抗震设防,平均单价控制在1100/平方米以下,其他四个县市区属8度设防,单价控制在1300元以下。对特困户,建设90平方米以内的保命房,整合各种扶持政策后,这部分群众建房不需再自筹资金,而且还有购买家具的资金。住建、质检、安监等部门从选址、规划设计、进料、招投标、施工建设等全过程严格把控,并全程让群众参与,实现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相统一。

强化督查、廉洁扶贫。市委、市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推进情况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大力开展党政联合督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各职能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加强上下协调沟通。纪检监察部门把易地扶贫搬迁纳入专项纪律检查的重点内容,审计等部门事前介入,全程监督,杜绝出现房屋建起干部倒下”“贫困户摘帽干部丢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