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纪委将对脱贫攻坚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
近日,保山市纪委印发《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每两个月开展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随机抽查,切实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方案》明确三个监督检查工作组,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改正效能情况、资金到位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实效情况、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驻村工作队和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等9个方面工作重点,分别对5县(市、区)、园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按时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查。监督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能立行立改的现场交办。对问题轻微、不涉及违纪的,进行提醒谈话,促其改正。对问题突出涉嫌违纪的,将交执纪审查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