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木老元乡“还权于民”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施甸县木老元乡在乡村社会治理中,五年来一直坚持“还权于民”,让“群众说了算”,布朗族群众思想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先后主动让出土地300多亩,山林1000多亩,在村核心位置建设文化活动场所群众主动拆除旧房让出土地,全乡殡葬改革提前于全县一年执行,火化率100%。现全乡4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由21.51%降为0.63%。
木老元乡是直过民族布朗族自治乡,共有4个行政村,均为贫困村,其中3个深度贫困村,共有农户1580户5976人,少数民族2923人,其中布朗族2627人,占总人口的43.9%。共有贫困户601户2473人。2015年初,木老元乡群众“等靠要”思想突出,很多脱贫项目得不到群众的支持,群众随意阻挠施工,乡村干部成了“消防队员”,到处“扑火”,“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干部干,群众看”、“干部着急,群众不急”的现象尤为突出。为解决这一难题,乡党委政府转变工作思路,把脱贫攻坚由政府主导实施转变为政府引导实施,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让少数民族群众“要我脱贫”变成“我要脱贫”。一是干不干,群众说了算。通过召开群众会听意见,让群众知晓需要自筹一部分资金、拆除私搭乱建的一些违章建筑、让出部分土地,到底干不干,群众说了算,坚持村民小组决议申请的原则。二是干什么,群众说了算。在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涉及“七改三清一建”即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建村级活动场所。其中涉及道路扩多宽?圈、厕如何改?活动场所建哪里?等等一系列问题,由群众说了算,形成集体决议并向村党总支提出申请,由村党总支牵头,项目指挥部、理事会、驻场技术人员进行实地丈量和规划。三是如何干,群众说了算。在活动场所、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严格按照法定项目实施程序实施;在房屋改造、绿化、村庄卫生维护等,由理事会统一找施工队或农户自己干,由群众自己商议决定。四是有问题如何解决,群众说了算。在农村环境整治中,涉及占用土地、农用房和危旧房拆除都没有补偿款等矛盾问题,通过村党总支牵头,依托项目理事会召开群众会议商议化解,变“要我实施”为“我要实施”,群众自发拆除村庄内的“两违”建筑24000多平方米,家家户户改厕改圈,房前屋后种上了各种蔬菜和果木。五是建后如何管理,群众说了算。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决定,项目建后如何管理群众说了算。如:村庄绿化实行“三包”政策,按责任区域包保到户,农户包种植、包成活、包管理;卫生维护实行农户“三包”,农户包区域(实名制)、包清扫、包维护;最终形成村规民约,农户自觉遵守。(市扶贫办宣传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