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实施“防贫保险” 为防止群众
返贫致贫“上保险”
群众一旦出现因病、因学、因灾等可能发生致贫返贫情况怎么办?保山市在扎实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同时,与保险公司合作,建立了保山市“防贫保险”精准防贫工作机制,为群众实现有效防贫、稳定脱贫“上保险”。
2019年6月颁布实施了《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试行)》,采取政府补贴保费,保险公司市场化运营管理的方式,从“疾病(意外)住院医疗、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意外事故死亡”最易造成返贫和致贫原因的三个方面给予乡村人口保障,为群众筑牢防贫“保护墙”。按照规定,防贫保险费以16元/人·年为标准,其中:市、县(市、区)级财政各补贴4元/人·年,被保险人缴纳8元/人·年。防贫保险具有政策惠及对象全,保险内容精准,资金运转安全、花小钱大保障的特点,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大力宣传,逐渐被全市农村群众的关注和参与,2019年全市共参保的农业人口214.43万人,参保率达97.17%,其中龙陵县和昌宁县参保率达100%,项目覆盖了全市75个乡镇,536084户家庭。
2020年2月17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水沪村石丫口谢某家正房起火,全部烧毁,事故的发生让谢某一家陷入生活困境。次日上午,太平洋保险保山分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查勘,并核定损失金额,收取理赔单证,于2月20日结案赔付,及时把5万元防贫保险救助金给付到其家属,为该户挽回了损失,有效阻止了致贫风险。
2020年2月3日,隆阳区西邑乡王寨村村民王某在家进入青储饲料池取饲料时晕倒,其儿子及两位邻居在对王某实施营救时相继晕倒,最终四人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四人两个家庭,作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对家庭影响巨大,保险公司在现场勘查后,对王某等四人案件结案赔付,赔付金共计11万元,有效防止了两个家庭因劳动力意外死亡致贫。
自2019年10月1日起保以来,全市共理赔531笔,理赔金额745万元。通过防贫保险项目的实施,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现了“三个减少”。一是减少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了医疗保障。共有349人获得住院医疗费用赔偿211.5万元,人均获赔6060元,最高的获赔21000元。其中边缘户9户,人均获赔6292元。二是减少自然灾害住房损毁农户损失。火灾导致34户农户住房损失,获赔149.5万元,户均获赔4.4万元,最高获赔5万元/户。其中:已脱贫户4户、未脱贫户1户、农村低保户2户、边缘户3户。三是减少意外事故死亡家庭损失。因跌落、溺水、触电、车祸等意外死亡148人,获赔384万元。(市扶贫办宣传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