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645-5-/2020-0725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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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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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五项举措巩固苗族脱贫成果

2018年昌宁县整县脱贫摘帽以后主要采取五项举措巩固苗族脱贫成果。一是“宣教+智志双扶”激发内生动力。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和法制教育,共开办法制培训班5期380人次,切实提高苗族聚居区群众政策法律意识,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开展“三方见面会”、感恩教育等活动,加大对脱贫典型户、自力更生户的褒奖力度,以婚育管理为抓手,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形成“勤者荣、懒者耻”的社会风气,激发苗族群众自强自立、自力更生、摒弃陋习、不等不靠的信心和决心,实现从“想脱贫”到“想致富”的转变。二是“预警+特殊关爱”强化动态监测。建立脱贫质量预警监测机制,定期开展苗族聚居区返贫预警级别评定,根据脱贫后家庭综合情况、是否存在返贫风险,进行红、黄、绿三色标识。将5户红色标识户纳入重点监测对象,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着力增强弱项;对26户黄色标识户,在产业项目、金融扶贫上予以帮扶,稳定增加收入;对113户绿色标识户,在扶智、扶志方面加强引导,提升“造血”功能。出台特殊群体专项扶持政策,针对贫困老人、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因病致贫返贫等特殊群体,出台特殊扶持政策及措施,进行更精准、更有效、更有力的帮扶。

三是“产业+技能提升”稳定增加收入。继续加大产业就业培训力度,举办蚕桑、坚果等种殖培训5期1000人次,肉牛、山羊等养殖2期400人次,电焊培训班1期200人次,有效提升了苗族群众生产发展技术技能和创业就业能力,先后帮助120户农户发展蚕桑、坚果产业,55人实现本地或外出务工,实现稳定的收入来源。按照“龙头企业带动,村级组织助力,群众种养,共同分配收益”的发展理念,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生态产业,确保贫困户实现生态产业全覆盖。同时,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鼓励合作社对农户由收购改为订单模式,增大农户与市场的黏性。认真落实生态补偿政策,通过发展生态产业、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手段逐步实现苗族聚居区可持续发展。四是“培育+人才引进”发挥服务示范作用。注重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发挥,重点培育致富能手、种养大户、文明户等苗族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示范、言传身教,带动苗族聚居区群众“比、学、赶、超”氛围的形成,促进苗族群众发展意识、自主意识。加大苗族区域乡村教师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做好“引”和“留”的文章,加强优秀教师、优秀医生培养引进,进一步提升苗族群众就医就学质量。五是“环境+精神风貌”衔接乡村振兴。加大人居环境提升力度,推进改厕改灶改厩“三改”,新建垃圾热熔处理设备10座,发放节能灶350眼,安装太阳能热水器69套。注重苗族文化发展,开展苗族传统文化培训3期180人次。强化苗族群体自我管理意识,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理事会、协会自我管理机制,加强婚丧、保洁、人饮、道路等管理及维护,进一步规范管理,为衔接乡村振兴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