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对全市剩余贫困人口进行了动态管理,通过数据汇总、核实、分析,发现剩余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隆阳区和施甸县。截止今年4月底,我市有未脱贫贫困人口2758户10112人,其中,隆阳区1228户4592人、施甸县1013户3698人、腾冲市421户1470人、龙陵县39户155人、昌宁县57户197人,隆阳区、施甸县未脱贫人口数占全市未脱贫人口的81.98%。从未脱贫人口分布乡镇来看,全市75个乡镇中未脱贫人口在400人以上乡镇7个,全部为隆阳区和施甸县乡镇,分别是隆阳区西邑乡、芒宽乡、杨柳乡、瓦房乡,施甸县仁和镇、由旺镇、姚关镇,有未脱贫人口998户3730人。从未脱贫人口分布行政村来看,全市867个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中,311个村(社区)实现贫困人口“清零”,未脱贫人口在5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31个,其中,隆阳区14个、施甸县17个;未脱贫人口超过100人的行政村有1个,为隆阳区芒宽乡芒宽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