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主体带农增收
——保山市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增收
保山市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创建,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发展12项特色产业,发挥特色产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将上下游企业、农户、合作社等主体紧密的联系起来,构成联合体发展经营模式,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产业帮扶覆盖全市954个行政村,其中脱贫村413个。全市有产业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82554户349279人,覆盖率达到100%;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8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88个、市级126个;有工商注册家庭农场717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82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62个;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379个,其中市级以上示范社252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82554户349279人,覆盖率达100%。
一、抓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先后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农业龙头企业意识,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农业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围绕“全市营商环境在三年内进入全省、全国一流水平”的目标,开展“送政策解难题”“送服务促发展”“送温暖强信心”“送技术促提升”活动,按照每季度“开展一次调研,召开一次座谈会,解决一批实际问题”的工作要求主动服务企业,与企业一起研究发展思路,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能力。
二、抓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级制度。市场主体倍增责任单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县(市、区),按职责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协调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联系县级制度、强化工作调度的工作要求,其中领导联系县级制度,一个领导联系一个县,同时安排一位科室长作为领导联系县的联络员,定期向局协调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抓实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加快培育壮大以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服务指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培育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鼓励和引导家庭农场注册农业企业,支持农业企业申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22年全市新增市级龙头企业22个、省级龙头企业16个、国家级龙头企业1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达508个,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219个(含国家级龙头企业5个,省级重点龙头企业88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38.94亿元,同比增6.16%。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6个,其中亿元以上龙头企业37个,5亿元以上龙头企业3个。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持续开展示范社评定,建立示范社名录,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动态监测制度。2022年工商部门注册家庭农场达717个,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44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82个。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379个,市级以上示范社达(不含供销部门评定的各级示范社)252个,其中国家级33个、省级83个、市级136个。
四、抓实财政和金融支持。一是加强“政、银、企”协作。积极主动对接金融部门帮助龙头企业协调贷款,收集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融资需求情况并争取各级支持。市农业农村局积极主动配合各金融部门开展融资需求工作,2022年来,分别组织了畜牧业和种植业类的政、银、企座谈会,共谋农业产业的发展事项,提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能力。二是积极指导企业申报贴息贷款。同时也在积极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贴息贷款,腾冲市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华龙农副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获得贷款贴息补助支持,支持金额共计148.1万元。三是认真落实财政奖补资金。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的基础上,自201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绿色有机认证、名企名品创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等进行奖补,2022年兑付了63个经营主体,兑付奖补金额614万元。
五、抓实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平台要素,切实抓好“放管服”,按照“五级十二同”的要求,规范、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所有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行政许可由重审批向优服务转变,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快捷化。
六、着力培育特色品牌。强化标识认证,培育特色地方品牌,对保山小粒咖啡、龙陵紫皮石斛等地理标志产品,开展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溯源标志“二合一”使用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监管。每年新增“三品一标”产品40个以上,加大标识使用力度,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价值,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与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条件,积极参评云南省名品名企,壮大名品名企规模。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品牌溢价能力,构建公用品牌体系,发挥“一座保山”“隆阳乡耕”“腾冲司莫拉”“施韵甸美”“云上昌宁”等区域公用品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
七、积极拓展销售市场。依托天猫、淘宝、京东、拼多多、扶贫832等大型电商平台,引导经营主体开设旗舰店、直营店和自营店等,打造农产品电商品牌。抢抓农产品电商直播风口,支持建设电商直采直销基地,开设农特产品旗舰店、特产馆,鼓励电商主体利用抖音、快手、一亩田、咪咕咖啡、微店等新兴自媒体平台开展农产品直播带货,孵化培育本地主播,建设直播基地(中心),完善和推广“云农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持续组织“名品名企”和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昆明农博会、南博会等农业展会,开展产销对接、产品推介,扩大销路,提高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