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要求,市水务局于2022年5月—11月份对保山市市内的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抽查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见附件)
附件【2022年度保山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