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部门 | 是否 听证 | 完成时限 | 决策事项层级(注明省级、市级、部门) |
1 | 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保发﹝2020﹞1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17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是 | 2024年6月底前 | 省级 |
2 | 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龙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腾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施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保发﹝2020﹞1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17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是 | 2024年9月底前 | 市级 |
3 | 保山中心城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原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并报送编制计划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签﹝2024﹞1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是 | 2024年底前 | 市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