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策事项 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 部门 | 是否 听证 | 完成时限 | 决策事项层级 (注明省级、 市级、部门) |
(一)规划类 | ||||||
1 | 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保发﹝2020﹞1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17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是 | 2024年 6月底前 | 省级 |
2 | 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龙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腾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施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保发﹝2020﹞1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17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是 | 2024年 9月底前 | 市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