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3-X/20230905-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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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一、涉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城镇体系规划。

(四)城市规划。

(五)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二、涉及全市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一)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的土地、山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点公共建设项目

(一)全局性公共资源配置项目的批准和实施。

(二)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

(三)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五、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六、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专营商品、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的价格。

七、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