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新《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89号)和《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通则》(TD/T 1070.1-2022)等文件有关要求,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燕硐至棋盘石铅锌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通过“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875-2169769
附件: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燕硐至棋盘石铅锌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公示稿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