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5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大众知晓,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要求,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有效解决各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名不同项、同项不同价”等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2024年10月,国家医保局印发《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2025年9月,《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35号)。
我市按照国家、省医保局做好立项指南对接落地要求,紧跟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原汁原味、不折不扣”将省内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立项指南进行映射对接,按照平移原则,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制定公布保山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同步制定配套医保支付政策,并印发了《通知》。
二、通知对项目做了哪些规范?
(一)统一项目编码名称。《通知》整合现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用全国统一的项目编码、名称,确保医疗服务收费统一、规范。
(二)统一计价规则。明确以“每关节”“每处骨折”“次”为计价单位,这里的“每关节”指单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颈椎、胸椎、腰椎、单侧手掌部关节、单侧足部关节、单侧颞颌关节、单侧肩锁关节、胸锁关节,让患者能够更清晰地了解每个项目的收费情况。
(三)统一价格项目内涵。《通知》严格对照立项指南,对价格项目的服务产出、价格构成、加收项、扩展项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使价格项目更加统一、清晰、准确,为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评估和监管提供了有力依据。
三、价格是怎么形成的?
按照价格决策程序,在保持价格水平总体平稳的前提下拟定具体价格:
(一)在立项指南映射关系的基础上,我市将立项指南项目与我市现行价格项目进行逐一比对,将映射关系本地化。随后,对这些映射关系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研究,进行必要的调整优化,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按照平移现行价格水平的原则,采用直接平移(一对一映射项目)、量价加权平移(一对多映射项目)、参照全省中位价(平均价)等方式,结合省医保局指导意见,在不超过昆明地区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的前提下,制定保山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标准,确保价格体系的合理性和协调性。
(三)通过价格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审议、报告省医保局等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评估,不断完善价格方案,确保价格制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项目整合与终止。按照国家医保局印发的立项指南,对中医骨伤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整合规范,制定保山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标准。同步终止原有《保山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4版)》等文件中“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手法复位石膏固定术”等3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医保报销政策。对于整合规范后的项目明确医保支付类别,甲类、乙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低于医保支付标准时按实际收费价格支付。
五、《通知》什么时间执行?
《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零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