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各药店严格执行《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边境地区“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的通知》(云药监通〔2021〕20号)要求,进一步压实各药店“一退两抗”药物下架封存工作,7月26日,龙陵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药店“一退两抗”药物下架封存督查中发现镇安镇新村安置点龙马药房“一退两抗”药物未按要求全部下架封存,现场发现部分“一退两抗”药物咽炎片、清火栀麦片、退热贴未按要求下架封存。
龙陵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边境地区“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的通知》(云药监通〔2021〕20号)要求,按照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00402条款(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进行处理,对该药店做出停业整顿处理,并给予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