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是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发挥着疫情监测预警的“哨点”作用。对此,隆阳区市场监管局在抓紧抓实药械经营企业(门店)约谈培训、检查督导基础上,于近日协同隆阳公安分局开展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联合执法检查。
工作中,联合检查组一行以隆阳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店为重点对象,从3个方面入手对药品经营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一是是否对进店消费者进行戴口罩、扫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督导;二是是否严格执行“一退两抗”(退烧,抗感冒、抗细菌)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相关药品销售情况是否可追溯;三是是否加强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做好店内防疫消毒工作并建立相关的消杀登记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或执行不力的零售药店依法发出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回访屡教不改的药品经营单位依法作出罚款直至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检查零售药店43户次,发出警告3起,其中,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警告2起,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警告1起。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该局将继续以最严的要求、最强的措施不断加大督导力度,力促零售药店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